整理者按: 1978年8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关于恢复设立北京、西北政法学院的通知》(78法司字第82号),两校迅速筹备复校并计划于1979年开始招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1979年4月,西北政法设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着手当年的招生工作。同年8月,在当年报名的54名考生中(实考49人)正式录取了政治经济学专业张振伯、胡家戍、卫云棠、张大军和哲学专业王干才、刘本炬共6名研究生,是为西北政法学院校史上首次招收研究生。1980年8月又录取了田文昌、叶裕琳、龚明礼(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忠槐(曾任西北大学法律系主任、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余向栋(从事律师业)5名刑法专业研究生。西北政法学院的法学研究生教育由此起步。 首批刑法专业研究生在郭怀都、周柏森、解士彬老师指导下于1983年毕业,随后又在西南政法学院进行了申请硕士学位的答辩。1983年刑法专业第二次招生,录取贾宇(本校法律专业79级应届毕业生)、余欣喜(黄石师范学院政教专业应届毕业生)两名研究生。 1984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次学位授权审核中,西北政法学院的刑法专业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学校随之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贾宇、余欣喜完成学业并获法学硕士学位,成为本校颁发的1号、2号硕士学位证书获得者。 之后,1986年法学理论(1984年招生)和哲学,1990年法制史(1987年招生),1993年经济法(1984年招生)、国际法(1984年招生)、民法(1986年招生)和政治经济学,1995年诉讼法(1992年招生)和宪法与行政法学(1992年招生)、1998年环境法学等包括法学、哲学、经济学三个门类11个学科专业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截止到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结束(此前为我国学位授权审核制度与实践的初创期),学校已培养硕士研究生共计102名(见附件名录)。西北政法大学早期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后来学校事业发展,特别是重点学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024年是西北政法大学开办研究生教育45周年和获批硕士学位授权40周年。为了纪念这段历史,我们特请第一届刑法专业毕业生田文昌先生对当年在校攻读研究生的情形进行回忆和讲述,以存校史,并为今天的研究生教育提供历史借镜。田文昌先生拨冗口述录音,亲自校订个人简介,并校正录音整理文字,为这项工作给予了宝贵的支持和帮助。西北政法大学授予的第一位法学硕士学位获得者,现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对早期研究生教育的某些细节给与了认真的指导和说明。同为首批由本校授予法学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欣喜,提供了他个人珍藏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图片,允许本文使用,在此谨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有关此项校史挖掘整理中的不完善、缺漏甚至讹误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并请在丰富和扩展线索方面予以宝贵指导。 口述人 田文昌 1947年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后迁居辽宁省抚顺市。1968年下乡插队,1971年回城。早年做过中学教师、建筑公司维修电工。1980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成为该校首批刑法专业研究生,1983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后任教中国政法大学,曾任法律系副主任。1995年辞职,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专事律业。 现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高校客座教授,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终身荣誉会员。 田文昌律师教学、研究和办案成果丰硕,发表论文、译文、专著和教材数百万字。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第一线》等栏目先后多次对田文昌律师进行专访报道。被评为“CCTV2013年度法治人物”。 整理者 王健 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现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副秘书长(第五届),全国自学考试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五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等职。 在西北政法读研的那三年时间,有些故事,有些做法,有些回忆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别的学校肯定都没有过的事儿。这是很值得记录一下的。先说这么几个事儿。 师生关系 我们这几位导师都不错,郭怀都老师对我们亲切、关怀,平易近人,当时他年龄已经比较大了,一开始接触得比较多,后来少一些。后来接触比较多、受益比较深的,主要就是周柏森和解士彬这两位导师。 我们和这两位导师的关系,经常是到他们家里去请教、学习。他们也经常到我们住的地方来,基本上就是亦师亦友的关系,特别的密切,特别的平等,特别的自由。 周柏森教授指导刑法学研究生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有次周老师的小女儿(好像在西安交大读博士,或者读硕士,我忘了,反正在读研)跟我说一件事儿。她就跟我说:很奇怪,你怎么跟我爸的关系那么好,那么平等,在我们家里,说争就争,说讨论问题,一点儿没有地位之分。她说她跟导师说话的时候都是提心吊胆的,不能随便乱说,思前想后,毕恭毕敬地。没想到我们几个跟她父亲的关系这么平等,这么亲切,这完全是没想到的,说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说不是我们做到的,是你爸爸做到的。因为你爸爸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才能这样对待他。这就是我们当时读书的例子,很典型。解老师就更不用说了,解老师年轻,跟我们在一起经常是无话不谈。这种师生关系,当时也是比较少见的。 另一个更值得说的事儿,就是我这两位导师胸怀的博大。在我接触的中国学者中,我没有遇见第二个。 什么意思呢?我在西北政法读研的三年期间,曾经游学全国,周老师、解老师都是从北京来的,他们认为西安信息比较闭塞,于是两位导师主动轮流帮我写信,写给全国刑法学界的专家。我带着他们的信,利用寒暑假的时间拜遍了当时国内几乎所有的刑法学专家。 除了“五院四系”,还有社会科学院、公安大学。可以说,当时能够拜访的刑法学家,我基本上是一个没落,包括国际刑法的、比较法学的那些学者。除了刑法学家以外,还有法理学专家、经济学专家、哲学专家,我拜访了几十个,有的人是一次,有的是多次,高铭暄老师、马克昌老师、王作富老师、曹子丹老师都不止一次,是好几次地到他们家里去求教,真是做到了博采众长。 而这种活动起源和成行,全是这两位导师支持的结果。你想一想,有自己的导师主动给你写信让你去拜访别的老师求学,而且不止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的吗!所以我想这体现了周老师、解老师的太难得的胸怀。 正因为这两位导师这样的胸怀、这样无私地支持我,所以我在调研期间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面拓宽了很多,而且不同的观点也接触了。我记得,当时条件也差,寒暑假时间也有限,经济条件也不行,买不起卧铺,夜里头坐着硬座,白天拜师求学,有时候就吃一顿饭。 虽然很艰苦,但是收获特别大,以至于我毕业到政法大学工作以后,很多我拜访的老师都还记得我,好多年了一提起来,都问我怎么样,关注我的进步,关注我的发展,而且随时有情况,都能跟这些老师请教。所以我认为这段历史是非常值得记录下来的。这是对后人的一种激励。 还有就是他们对学问的求真、求深和对学生指导的倾心。 再举个例子,我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初稿写成了,在修改的时候,解士彬老师就住在我的宿舍里头改了一整夜,给我详细地指导,改了几个来回。首先他给我改稿子,我三万多字的论文初稿,他看了以后基本上变成了红色,用红笔改的部分甚至超过了我的原文。特别是字写得非常小,又很漂亮,写得满满的,连空都没有了。这才使我知道什么叫写论文,原来我自己以为我的文笔不错,洋洋洒洒用了很多辞藻。后来经解老师这么一改,才发现路子不对。解老师在我的宿舍里头搞了一整夜,给我一边讲一边改,后半夜实在累了,说你让我闭上眼休息上十几分钟,然后接着再弄。于是我们俩都坐在那,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然后起来再修改论文。 一个导师对学生做到这个份儿上,我认为也是很少见的。正因为这样,我受益非常深,不仅是学问上,在做人的问题上,一个导师能够这样对待自己的学生,也是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后来我当了教师,我从导师身上学到了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学生。这不仅是一个学问的传承,而且也是一个精神的传承,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我很多做人的原则、做学问的精神,对待学生的态度,都是从我的导师那儿学来的。这种指导、这种提升是非常难得的。 学位论文答辩 再说个答辩的事儿。毕业答辩,由于当时西北政法学院还没有取得授予学位的资格,所以后来我们和老师、学校领导,选择到西南政法学院去答辩。当时的答辩非常有意思。我已经到中国政法大学报到工作了,又回过头来,我们四个人(按:首批刑法研究生有田文昌、叶裕琳、龚明礼、陈忠槐、余向栋共五人,叶裕琳因故未参加答辩)由解老师带队,到了西南政法学院答辩。 当时西南政法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主任叫邓又天。答辩的时候呢,我亲身感受到西南政法学院的学风,那种最好的学风。我后来说,那种答辩值!那种气氛,那种庄严,那种严格,是其他学校没法比的。 答辩在大礼堂,几百人旁听,在当时的那种条件下,还有录音机录音。那种场面很吓人,也把你搞得很紧张。后来我听到、看到的答辩,就一个小教室,一个答辩委员会,没有几个人旁听,很随便,也很放松,跟当时西南政法那个答辩场景完全不一样。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们确实有点紧张。 我的论文题目是《论我国刑罚的目的》,题目比较大,理论性比较强,比较抽象,争议也比较大。当时导师组一研究,把我的答辩放到最后,让我压轴。所以他们几个说完以后,第四个我来答辩。 不出所料,答辩的时候非常激烈。 我记得印象最深的是,当时答辩组里有个年轻教师,叫康松林。他当时才四五十岁,是最年轻的,也比较冲,我们两个就激烈地争论起来了。因为论文里面既有刑法问题、法理问题,又有哲学问题,有目的和手段的关系问题,容量比较宽。康老师跟我就在几百人面前争得非常激烈,不说面红耳赤吧,但也到了白热化程度。我开始也紧张,争论起来后倒是放松了,我就像跟其他人辩论一样。 最后呢,结局非常好,我赢得了很多人的赞赏。后来胡云腾跟我讲过(胡云腾和江必新当时是西南在读的硕士生,他们就在旁听的几百人当中),他们当时就议论说,这个人太厉害了,口才这么好,思维这么清楚,将来是当律(师)的材料。果然被他们说中了。 由于答辩特别激烈,他们科研处的处长,事后还专门跟解老师表示歉意,说康老师的这种提问太过了,有点不应该,对学生压力太大。解老师当时就很潇洒,说没问题,这种做法一点儿也不过,应该这样做,这才是对学生的一种真正的考核。我当时也说一点问题没有,千万用不着道歉。我觉着康老师的这种提问和治学非常得好,所以最后皆大欢喜。 答辩结束后,又和答辩组的所有老师、在校的研究生搞了个座谈,邓又天老师、伍柳村老师(我记着他后来到了成都的四川大学),还有董鑫在座,我记得最核心的就是这几位导师。康松林最年轻,还有一个老师叫什么我忘了,最后在一块座谈。他们对我的评价都特别高。我记得解老师说,他们似乎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规律,就是自学考试的人,往往水平更高,比科班出身的水平还高。好像他们那边也有个自学考试的。 所以这一次答辩,也反映了我们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的水平。在这之前,我们在五所政法学院里边排到最后,很多人瞧不起我们。但是这场答辩,不仅是我,他们三个答辩也很精彩,都引起了轰动。所以说当时这个答辩,是给西北政法争了光的。我们回来后,解老师汇报以后,周老师和学校领导也都非常赞赏,非常兴奋。 关于学位论文 再说一点关于我学位论文的问题。当时我这个论文题目,难度比较大,争议也比较大。因为研究刑罚的目的论,我是第一个。当时我对刑法总论问题比较感兴趣,就选了这么一个题目。 选这个题目呢,老师们为我担忧。因为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能谈惩罚。我们当时的观点,刑罚就是教育、改造,是继承苏联原来的一些老的观点。而且没有参考书,国内的参考书根本就找不到。 这一点,我非常感谢高铭暄老师。关于这个问题,我请教过高老师多次。有一次让我最感动、印象最深的就是我去他家,高老师腰椎间盘突出犯病了,躺在床上下不了地。我很不好意思跟他谈。结果老先生跟我谈了两个来小时。我要走了,不让我走,说没谈完,谈得非常深。 最后高老师指着家里的书,书架子上的两本俄文专著,一个刑罚学,还一个什么书,让我做参考。很厚的两本书,我全文复印,后来就用这两本书做参考。这两本书除了用做参考,也提高了我的俄语水平,我基本把这两本俄文原文书都通读了,做了好多重点批注。后来主要以这两本书为基础,又零星参考了其他一些资料,最终形成了这篇论文。 这篇论文写成以后,到学校的时候,当时就通不过。不是解老师、周老师通不过。解老师、周老师都没问题。当时我们研究生也少,我们的论文系主任要看,院长要看,院长是王陆原。当时的系主任亲自跟我谈了好几次。他们的想法比较保守一些,就认为这观点不行,通不过。周、解两位老师都替我捏把汗。 最后是高(铭暄)老师、马(克昌)老师,我得到了他们的指导,论文又请教了一圈,有四五个老师都写了评语。其中高老师、马老师的评语都非常的肯定,特别是高铭暄老师,写了将近三页的评语,对我的论文充分肯定。当时要没有高老师的充分肯定的评语,这论文通过与否都是一个问题。所以在这一点儿上,我特别要感谢高老师。 还有一个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故事,去年高老师学术馆在浙江成立的时候(按:2023年4月7日在浙江省玉环市举行了“高铭暄学术馆开馆仪式暨高铭暄学术思想研讨会”),我也去了。 图片来源:新华网 很大一个学术馆,居然在一层最显著的展柜位置,摆出了我的《刑罚目的论》手稿。那不是我论文的手稿,是我毕业之后,在论文基础上出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很薄的专著,叫《刑罚目的论》。我写那个书的时候,请高铭暄老师作序。当时条件很差,全书是手抄本、工工整整的,我记得还是我朋友帮我抄的,非常工整的魏碑体,一大本子,高老师给我写的序。这么多年我都忘了,高老师居然保留着,我都没有这个版本了。高老师在他家里找出了我这个原稿,放到他的展柜里边,而且把他写序的经过、改过的最原始的手稿也附在一起,让我特别地感动。 当时记得他的学生姜伟呀、胡云腾呀,还有很多人都很“嫉妒”,说高老师展柜里面,六十多个博士,展出的文章,都没几个,最显著位置的却是我的论文,还有贾宇的论文也在那放着。他们那些学生,大部分人都没有,这简直是“喧宾夺主”。所以对高老师而言,我不是亲学生,却胜似亲学生。回来以后,我又找到了当时高老师借我的那本俄文刑罚学,把复印的书稿送给了高铭暄学术馆,现在在学术馆里也展出来了。 这些故事都很有意思。其实也反映了当时西北政法的老师带研究生的严谨。当然我这里边谈的有些个保守观点,那都是时代所造成的。高老师对我这么有争议的文章居然也通过了,这其中也更得益于我的周、解两位导师的全力支持和充分肯定。所以写论文的这个过程很有故事,包括通过论文答辩的过程,都有很多故事。 余欣喜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986年刑法研究生论文答辩现场 【中国法律评论】田文昌口述:西北政法早期的研究生教育 https://mp.weixin.qq.com/s/WgDEwqKrjH0GKwtiW4m4uQ
2024-03-30
新华社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石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主题边会15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边会由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脱贫攻坚、荒漠化治理、反恐、残疾人体育权利等议题,交流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范九利表示,中国通过不断健全人权法律保障,切实提高了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保障水平,可以将中国经验分享给更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以促进全球人权事业不断发展。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教授方强认为,中美两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法律研究和人权对话增进相互了解,通过对话与合作共同探讨人权法律保障的具体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表示,从构建完整的脱贫攻坚法律体系,到最新出台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持续为减贫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自摩洛哥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何晓娜表示,中国对扶贫、经济发展和法律改革的承诺,证明了其韧性、适应性和致力于促进人类尊严和福祉的奉献精神。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郭淼表示,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通过环境政策、环境义务及责任立法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予以保障。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认为,中国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宪法精神又尊重人权的反恐法律体系,在开展反恐行动时,中国始终坚守宪法规范的基础,并将人权保护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表示,近年来,中国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法律政策保障更加有力,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成就显著。 【新华网】中外专家交流人权法律保障的中国经验https://app.xinhuanet.com/news/article.html?articleId=f3e02e7cd24889f98e1ded4ae8b5a171×tamp=78074
2024-03-19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了重要遵循。五年来,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六个强化”为遵循,打好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组合拳”。 强化统筹实施,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全面领导。锚定制约思政课建设的突出问题,出台《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校内各单位和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方面”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校领导听讲思政课制度。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带头进课堂,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为形成“大思政课”一体化育人格局按下“加速键”。 强化严管厚爱,激活“大思政”育人源头活水。全面提升思政教师素养能力,以“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为要求,结合严把入口关、强化考核评价、职称评审单列单评、设置专职岗位津贴等一系列措施,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选聘相关学科专业教师、行政人员等担任兼职思政教师,聘请革命博物馆、烈士陵园等红色基地讲解员加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来,打造“多元化、多样性”的教师队伍。 学校研究生新生同上一堂思政课 强化一体贯通,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思政课堂。坚持“八个相统一”,建强思政课主渠道,开设《党史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陕甘宁边区法制史》《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解读》等课程,四门思政课列入学校金课建设。推出14 个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出22 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整合“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廉政文化研究中心”“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研指导中心”等平台资源,将法学特色融入思政教育大格局,深挖“三全育人”“五育并举”理念下的“思政+法学”教育范式。 强化守正创新,探索“大思政课”路径。成立“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探索“行走的思政课”“师生同台”“专题+艺术”“实践研修+现场教学”等教学新模式。组织本硕博一体化的“红色法治研习之旅”,开展“开学第一课”“教学名师第一课”“上好新生第一课”等特色思政活动,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好庆祝建党百年及打赢脱贫攻坚战等生动的思政“案例”,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推动虚拟仿真技术和新媒体技术融入思政课建设,形成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深度统一的良好育人格局。 《黄河大合唱》大型音乐会在延安举行 强化校史赋能,为思政教育注入“鲜红”底色。启动红色文化育人模范大学创建工作,设立重点教改项目“红色基因融入本科实践教学的探索”,与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及延安新闻纪念馆合作开展新中国新闻出版事业史研究,与西安电影集团共同开发电影党课,不断打磨具有鲜明红色底蕴的“大思政课”品牌。打造红色校史文化品牌,连续举办七届“法治文化活动季”,排演《庄严的审判》《人民法官马锡五》《大树下的课堂》等红色法治教育类原创话剧,举办《黄河大合唱》专场音乐会,举行纪念“一二九运动”经典诵读大赛,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鲜活性、感染性和实效性。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强化价值引领,在实践教育中培育时代新人。五年来,学校组织百余支社会实践团队、数千名青年学生走向基层、走向农村、走向西部,以寻访革命足迹、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为主题开展社会调研及公益服务。在理论和实践深度结合的过程中,青年学子树立了“把人生抱负落实到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中来,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的理想。深入开展与基层村委、社区、中小学及各类企业的合作,致力于打造一批优质实践教学基地和一批志愿服务团队,有力推动“大思政课”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自身实践的融合统一。 【陕西省教育厅】西北政法大学:以“六个强化”为遵循 打好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创新“组合拳” https://mp.weixin.qq.com/s/410O3JO48N7u3lt7hSxwiQ
2024-03-16
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五年来,在时与势的变革中,西北政法大学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容上“学深”、形式上“用活”、效果上“做实”,一体贯通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全面提升思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学校深刻把握“八个相统一”原则,依托陕西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优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开展“红色法治研习之旅”实践活动,组织研究生、本科生前往马锡五审判方式陈列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中共中央西北局纪念馆等地学习考察,使青年学子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历史的波澜壮阔,深刻感悟红色法治文化的独特魅力。每年组织十余支社会实践团队赴革命老区延安以及贵州、云南等地开展主题调研并进行公益服务,使青年学子在实践中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通过参加活动,深受教育和启迪。”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田睿鑫表示,将志存高远,勤勉好学,以坚韧不拔之姿,奋力书写新时代青年的壮丽篇章。 一部作品的创排,就是一堂鲜活的思政课。学校创新育人载体,用文化艺术涵养思政教育。“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1939年,由光未然作词、冼星海作曲的《黄河大合唱》在学校前身“陕北公学”的礼堂中首次演出,奏响了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时代强音。84年后,学校举办专场音乐会,让《黄河大合唱》再次响彻革命圣地延安。“站在延安大剧院的舞台上演出时,更加深刻感悟到革命先辈敢于牺牲、矢志不渝的爱国情怀。”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2022级学生周甜甜是此次音乐会的参演人员之一,通过这堂“文艺党课”,她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到了奋进的力量,从红色文艺中寻到了前行的方向。 同时,学校复排演出了《庄严的审判》《人民法官马锡五》《大树下的课堂》等原创话剧,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巧妙地融入艺术形式之中,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红色校史跨越历史时空,为思政教育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滋养。学校深入挖掘红色校史,编印系列校史图文资料,拍摄红色校史宣传片,定期组织“传承红色基因重走校史路——‘寻根之旅’活动”;组织新入校学生前往校史馆等校园“红色打卡处”,了解学校的红色故事,以红色文化认同感提升时代责任感。“经过红色文化的教育熏陶,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新时代大学生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3级新生孔梦婷说。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西北政法大学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通讯员 张佼) 【西部网】西北政法大学:“小切口、大情怀” 促进实践教育与思政教育深度融合 https://toutiao.cnwest.com/data/sxtt/share/news/2024/03/15/content_2746554.html?46=
2024-03-162024-03-14
西北政法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导向,持续提升辅导员队伍内涵式发展质量,以“四个坚持”为抓手,持续赋能做功,积极推动新时代辅导员队伍转型升级。 坚持党建引领,增强队伍建设的政治性。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构建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的工作体制,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辅导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相继出台《西北政法大学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实施细则》《中共西北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将党的领导贯穿在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中,构建规范科学的选聘、培训、管理、考核与转出机制,着力打造专职辅导员、青年教师兼职辅导员、校外兼职辅导员三支队伍,并通过“一站式”学生社区成长导师、本科生导师、实务导师等形式,协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业课教师、杰出社会人士共同发挥育人功能。学校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专门制定学工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系统组织开展政治学习、专题培训、理论宣讲、专业竞赛等各类活动,深化党建教育引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辅导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 坚持提升效能,增强队伍建设的专业性。学校积极推进“岗前-常规-专项-研修”的培训体系,围绕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疏导、网络舆情管理等方面开展各类培训,分批选派辅导员赴国内知名高校考察学习交流。实施“辅导员导师制”,选聘优秀学工干部担任青年辅导员导师,对近三年新入职辅导员进行全员覆盖,充分发挥“传、帮、带、教”作用,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每学期组织开展“学工干部讲业务”、“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辅导员沙龙等活动,增进以学正风、以学求实、以学促行。组织举办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形势与政策”课讲课、思政微课、辅导员工作案例等相关比赛,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近3年,连续3名辅导员荣获陕西学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思政课程“教学标兵”称号,建设有“正心学风建设”和“法苑之声”等2个陕西高校省级辅导员示范工作室,“正心学风建设”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受省委教育工委通报“建设成效较为突出”,不断增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示范引领力。 坚持法治管理,增强队伍建设的纪律性。充分发挥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特色,坚持制度筑基、纪律固本,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先后围绕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管理、学生纪律教育暨深化校风学风建设、思政专项(辅导员工作)研究项目管理等方面出台管理办法,确保辅导员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组织汇编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辅导员工作案例等资料,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连续组织开展“法暖万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增强辅导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与意识。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将辅导员工作纳入到师德师风考核、岗位年度考核、院系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制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负面清单,建立辅导员工作核查追责机制。在学生意识形态管理、心理危机防控等工作重落实法治化原则,注重开展工作的实效性、规范性和纪律性要求。严格落实辅导员“日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处置学生安全稳定、舆情化解、疾病送诊、心理危机等突发情况,扎实扎牢校园安全稳定一线。制定《辅导员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辅导员职业行为十不准》,强化辅导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守则。 坚持管培并重,增强队伍建设的成长性。学校党委将辅导员队伍建设纳入到纳入干部培养的重要方面,通过晋升晋级、评优评先、考核聘级、干部交流、挂职锻炼、访问学者等形式,不断增强辅导员队伍的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校级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对荣获省级各类比赛突出成绩的选手予以单列指标,择优推荐省级“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人选。积极推动辅导员职务、职称、职级三线晋升政策落实落地,2023年择优晋升10名副科级辅导员。优化职称评审办法,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评审量化指标,按照10%的比例设置正高级职称岗位,按照25%的比例设置副高级职称岗位,推动辅导员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鼓励支持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学术素养。学校大力推进辅导员队伍有组织科研,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各级各类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和精品项目立项,通过专家评审、考核、答辩等环节,严格把关科研过程和成效转化。近3年,辅导员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各类课题231人次,发表包括核心期刊在内的学术论文103篇。 作者:李伟弟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陕西省教育厅】西北政法大学:“四个坚持”扎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https://www.sizhengwang.cn/a/dxjy_sxjy/240313/1742157.shtml 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gdxx/202403/14/138938.html
2024-03-13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重大创新观点、科学方法和重要战略部署,持续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极大地净化了党内政治生态。2023年,全国共审计2.1万多名领导干部,各项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7200多起,涉及2200多亿元、1.1万多人。这些领导干部严重脱离人民群众,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以“筚路蓝缕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行”的坚韧品质,以史为鉴,弘扬廉洁文化,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的新境界。理论是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的精神补给。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年轻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提出要求,强调年轻干部尤其要抓好理论学习,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坚定理想信念。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理论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思路方法。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反腐败斗争经验,党员干部可以更加深入理解腐败的根源和危害,掌握腐败的基本特点和表现形式,了解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找到有效防治腐败的办法。同时,通过理论学习,党员干部能充分认识腐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对廉洁、正义等价值观的认同,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念,涵养真实、诚信、公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到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再到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有效途径。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这些制度性成果激发了更大治理效能。2023年12月,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围绕重要节点持续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彰显了作风建设永远没有休止符、反腐败斗争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的坚强决心。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锲而不舍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新征程上,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百年大党定能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在新的赶考之路上继续创造令人刮目相看的新的奇迹。 【陕西日报】李贵: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403/11/content_861097.html
2024-03-11
2024-03-06
3月5日,在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联合西安雁塔区中医医院、明德门派出所、盛远物业和陕建五公司等单位开展了“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多元化便民暖心服务。 一大早,志愿者们手拿夹子、垃圾袋等工具,分工协作、积极配合,捡拾地面烟头、白色垃圾,擦洗健身器材、清扫便民设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不怕脏、不怕累的雷锋精神。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还为居民开展磨刀、理发、修理小家电和维修室内开关、插座、换灯泡,反诈、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健康义诊等服务。每个便民摊位前都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活动现场热闹非凡,居民切实感受到了便利与温暖。 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今后,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将继续用实际行动传承雷锋精神,携手志愿服务,弘扬时代新风,续写新时代雷锋故事,共同建设和谐美好家园! (通讯员 金山) 【陕西网】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文明新风 ——西北政法大学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https://www.ishaanxi.com/c/2024/0305/3086310.shtml
2024-03-06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上述举措均是我国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生动体现,客观反映了人民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显著特色。回溯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历程,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作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阐释,也是始终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实践中的主旋律。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法治实践即遵循着这一主线,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效融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权法治实践的深厚底蕴。 随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的执政基础不断巩固,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强化政治认同、凝聚民族共识、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中产生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例如“黄克功枪杀刘茜案”“李延德、白占山等学疗人命案”“李森洁盗窃案”“侯丁卯与侯张氏婚姻涉讼案”“冯秀山与冯崇明土地所有权涉讼案”等,涉及人权的不同类型问题。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起草出台了大量关涉人权的法律、判例、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人权成为法治实践的显著特征。 1939年4月中国共产党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以下简称《施政纲领》)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宪法性文件。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之自由”。第十三条提出“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这一法律规定为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提供了法理依据,也为破解“历史兴亡周期率”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依循。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的同时,《施政纲领》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先进性还体现在其规制范围进一步延展到关于男女、长幼、干群等方面的平等性上。 1941年5月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下简称《纲领》)充分继承了1939年《施政纲领》的精神内核,在主体属性、行使范围以及保障机制方面对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进行了规范,提出“保证一切抗日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并且明确规定了人民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的权利;在司法制度方面,坚决废止肉刑,强调司法审判重证据而不重口供。从法治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些权利表征着中国法治接轨“现代化”的特点,是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刑法“重刑主义”这一倾向的转变。同年11月,由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次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关于保护人权的专门条例,其立法目的即为“以保障边区人民之人权财权,不受非法之侵害”,强调“边区一切抗日人民不分民族、阶级、党派、性别、职业与宗教,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迁徙及思想信仰之自由,并享有平等之民主权利”。为切实保障人民上述权利与自由,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对证据提取、审讯时效、司法管辖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处罚权归属于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了确认,并明令“除司法机关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其职务外,任何机关部队团体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审问处罚,但现行犯不在此例”。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法律规定中对权利主体、权利范围、法定程序等方面的界定逐步具体化、规范化,充分保障了陕甘宁边区人民对于人权的普遍享有、依法享有,这一法治实践既有助于抗日战争时期统一战线的形成与巩固,也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在维护人权方面的先进性和法治化等特点。 1942年在陕甘宁边区实施执行的《陕甘宁边区刑法总、分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开篇说明中,确立了“以教育感化为主,使受刑人能在受刑期内,得到适当教育,转恶习化为社会上善良分子”作为陕甘宁边区刑法的立法目的。在《刑法总则草案》中,第一条明示“刑事政策以教育感化为主,不采威吓报复与毁损人格及痛苦身体诸手段”,进而在第三条确定了“政治教育”“生活教育”“文化教育”“治疗教育”等主要教育方法。这一刑法设置立意的转变带有保障人权的鲜明印记,作为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纠偏”,这一时期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既要摒弃旧封建时代的法治观念,又要突破此时中国法律整体发展的水平层次,为引领中华民族的人权意识独立和觉醒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6年4月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以下简称《宪法原则》)对于人权的内涵作了基本界定。人民的主要权利包括具有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并应得到政府在思想层面引导和物质层面帮助的权利,“免于经济上偏估与贫困的权利”“免于愚昧及不健康的权利”“武装自卫的权利”“不分民族,一律平等”,以及妇女在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基础上,还依法享有特殊利益等诸多方面。这些权利指明了陕甘宁边区人权的主要涵盖范围,并作为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重要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中得到继承和完善。在确保人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对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也得到了确立,为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实践提供了坚实保障。同年10月,在《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自治宪法草案(修正稿)》(以下简称《宪法草案(修正稿)》)中,专门在“总纲”之后的第二章中规定了“人民之权利义务”,从十三个方面对于人权进行了系统规定,既承袭了前文所述《条例》《宪法原则》中所规定的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人权范围中增补了“有获得土地之权利”“有获得工作之权利”“享有一切正当营业之自由”“有服公职之权利”,以及获得社会救济和政府救济等多方面内容。在第十六条中,明确要求“本宪法所列举及未列举之人民自由权利,均受宪法之保障,不得以法律或命令侵犯之。”“凡侵犯人民自由与权利者,受法律之制裁。”从宪法角度对于陕甘宁边区人权保护作出说明,与陕甘宁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形成呼应,既充分体现出“人权需要得到法律确认和保障”的基本原则,也表明了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人权的内涵与要求需要转变的客观要求。 结合以上主要法律文本来看,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凸显出以下主要特点: 注重人权的现实性和普遍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把人权中的“人”界定为“现实中的人”,这一观点有别于资产阶级将“人”异化为“孤立的、抽象的人”,赋予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现实性和具体化等特质。从《施政纲领》到《纲领》,进而推进至《条例》《宪法原则》等法律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在法律保障人权的范围上,从政治、经济逐步拓展至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人权内涵逐步由人民的生存权向发展权递进;在法律主体上,既由早期的“集体性”人权逐步向“个体性”人权发展,又将革命人民的人权向一切抗日群体的人权逐步拓展;在法律目的上,从以惩戒威吓向教育感化转变;在法律审判、实施、处罚等程序上也进一步进行调整完善,不断保障和发展人权。在具体部门法律中更加鲜明地表明了这一趋势,如1942年12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对于“减租”“交租”“租佃契约及佃权”以及各类特殊情况下的租佃关系均进行了详细说明,切实保障了生产双方的经济利益。同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刑法总、分则草案》的“分则”中第二章对于“妨害私人利益之罪”进行了细致分类,主要包括了“妨害个人生命罪”“妨害私人身体罪”“妨害私人自由罪”“妨害家庭安宁罪”“妨害私人名誉罪”“妨害私人信用罪”“妨害秘密罪”“妨害私人财物罪”等主要内容,法律法规逐步向精细化、细致化方向发展,保障人权的总体趋向在于不断满足陕甘宁边区人民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 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既承担有反帝反封建以及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革命任务,同时也具有加强党建与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陕甘宁边区长期处在经济贫困、社会治理薄弱的状态,在广大农村还残留着相当程度的封建残余思想,中国共产党对于这一区域的政治统治不仅要实现陕甘宁边区的人身解放,更具有思想解放和人格独立的功能。在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即可明显看出“法律现代化”与“人权现代化”的进步趋势。仅以婚姻关系为例,1939年4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即确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禁止包办强迫及买卖婚姻”等基本要求,并对“结婚”“离婚”“婚姻与子女及财产之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后,陆续出台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严禁买卖婚姻的具体办法的命令》(1942年8月)、《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第二次修正草案》(1942年12月)、《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4年3月)等相关法律均对保障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予以规范,对于保障长期受压迫的女性权利和妇女解放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同时,为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尤其是杜绝和惩戒违法乱纪行为,除在上述相关法律中专门提出规范司法审讯程序、发挥人民民主监督等要求外,专门出台了管制公务人员、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法律规约,如1939年4月出台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对贪污行为及其处置进行了规定;1943年1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暂行办法》,要求“尊重人民权利绝对禁止非法捕人、罚款、打人、骂人行为”;同年5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首条即强调,“忠实施政纲领,贯彻法令、决议”。 因此,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有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的双重作用,可以视为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局部执政转变,进而为建立新中国实现全面执政进行探索的重要形式,对于实现民族独立与解放、党的建设与自我革命提供了路径。 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效统合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巩固政权的基本举措,既是保证陕甘宁边区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也有以此为基础推动中国革命长期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此,中国共产党将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效统合起来,在宏观制度层面,通过宪法性文件对“三三制”、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等内容予以了确认和规范。如《施政纲领》对“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具体内涵和实施范围进行了阐述,突出了对于人民各项权利的认定;在《纲领》中确立了“三三制”,强调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活动和边区行政管理,为建立统一的联合政府进行探索实践;在《宪法原则》《宪法草案(修正稿)》中均对人民的参政议政权利作出说明,并且在边区行政、司法的组织机构、功能发挥中也有意践行这一要求,实现了依法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这一举措与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建设形成联动效应,有效地调节了社会不同阶级、政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确保人民民主的真正实现。与此同时,伴随着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不断深入,在各个革命根据地掀起依法保障人权的浪潮,自1940年至194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颁布的“保障人权条例”多达十余项,例如《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0年11月)、《晋西北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1941年4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保护敌占区人民办法及优待朝鲜人民规程》(1942年6月)、《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1943年2月)等相关条例、规程均在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革命区人民解放和人民民主事业发展。中国共产党将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融贯于普遍的立法活动中,这一时期立法总数大致在260余件,涉及60余种门类,其中在主要的立法规制中均具有涉及人权的相关内容,对于巩固和维护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领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奠定了基础,也切实保障了陕甘宁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指明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深刻呼应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新时代主题。对此,要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2022年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百年奋斗视域下的陕西红色文化资源融入高校思政工作研究”(22JK1805)阶段性成果] 【人民法院报】 李伟弟: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3-01/06/content_224310.htm?div=-1
2024-02-07>>深化“三个年”活动 聚力打好“八场硬仗” 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 聚力打好八场硬仗 书记校长的“实验室” 奋进新征程,实干谱新篇。当前,陕西正以“三个年”活动为牵引,聚力打赢高质量发展“八场硬仗”,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篇章的征程上阔步前行。“八场硬仗”中,高校担负着重任,那就是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要聚焦科教协同育人、产学研用融合及科技成果转化,破除教育、科技、人才互动的制度障碍,发挥陕西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 陕西高校如何以“硬担当”助力“硬仗攻坚”?又如何以“新作为”回应“时代之问”?华商报推出“书记校长的‘实验室’”专栏,对话省内高校领航者,探寻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的实践路径,了解高校如何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从陕北公学到西北政法大学,经过近90年的变迁与发展,西北政法大学已成为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大学,被誉为培养政法人才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当前,学校正向着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目标前进,在陕西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中努力创新。 近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走进西北政法大学,对话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校长范九利,带大家感受这所高校的红色热血和昂扬奋进。 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 华商报: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辉办学历史和纯正红色基因的学府。在学校大的战略定位上,如何清醒地找准坐标,把学校的优势、特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循环,从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方面找准发力点和作出贡献? 赵万东:在学校近90年的发展进程中,从陕北公学延续而来的红色血脉一直贯穿学校兴学育人始终。为了更好地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构建了“三位一体”战略定位: 一是立足自身红色资源优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拓展实践载体,推动红色文化和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打造红色文化育人高地。二是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服务。同时,作为“枫桥经验”理论研究的重镇,依托“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法治实务部门开展“能动主义司法模式”研究、“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延安新时代“十个没有”研究等,打造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高地。三是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推进与中亚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成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开展中亚国家的法律查明、科学研究与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等,打造服务“一带一路”智库高地。 华商报:近年来,学校选择在西汉张汤墓遗址为新生讲授法治教育课,这一地点的选择有何特殊文化寓意?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如何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相结合? 范九利:张汤作为汉武帝时期的司法大臣,主持制定《越宫律》等重要法律,奠定了西汉法律体系的基础。张汤墓遗址的发掘与保护,使汉代法律实践具象化为可触摸的历史场景。 学校将张汤墓遗址作为传统法治智慧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对话场域,能够使新生在历史场景中直观感受中华法治文明的悠久脉络,思考法治文明的古今嬗变,蕴含着深刻的历史文化逻辑与法治精神传承价值。 同时,我们以张汤墓遗址为支点,系统梳理张汤等历史人物的法治思想,分析其对当代法治建设的启示,并结合实地讲解、文物观摩、情景剧表演等形式,引导学生在历史纵深处理解“法治信仰、中国立场”的育人理念,使法治信仰培育从知识传授升华为情感共鸣,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依法治校的精神动力与制度资源。 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智库平台建设 华商报:今年初,陕西省委专门召开了西北政法大学的专题会议,研究支持学校的建设发展情况,这或许是西法大历史上规格最高的一次专题会议,对全校师生都是巨大的鼓舞,也为学校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对此如何理解呢? 赵万东:省委专题会议为学校发展锚定航向,既是信任厚爱,更是期待嘱托。会后,我们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以“奔跑者”姿态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法治人才培养上,学校自获批博士点后,完成学科与专业方向设置,57个博士招生指标蓄势待发;主动“敲门”走访实务单位,邀请一百多名实务专家走进课堂,开展庭审进校园等特色活动,拓展实习实训“朋友圈”;推进双向挂职,选派教师赴最高检等单位“取经”。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携手西安外国语大学推出多语种联合培养项目,聚合西安仲裁委、上海海事法院、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等优质资源,协同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我们主动扩大西北各省招生规模,引导、鼓励、培育法学与其他学科的跨学科交叉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智库平台建设,积极助力法治工作部门政法人才素质提升。 就业“出口畅”促进生源“入口旺” 华商报:作为国家队“五院四系”之一,如何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人才需求变化,完善“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赵万东:学校顺应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需求,依托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检测、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扎实构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为有力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一方面,我们开展新设学科专业人才需求论证、存量学科专业就业状况评估,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立足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内涵建设、实践能力提升、产教融合协同等维度,努力推动形成就业“出口畅”促进生源“入口旺”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学校持续优化专业结构,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及法律等领域布局新增新文科专业,强化法商结合、法管结合、法新结合、法文结合,打造“法学+”“+法学”特色育人模式,构建理实并重、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 推动法学和经济学等学科融合发展 华商报:陕西省的“八场硬仗”中包括了“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这对复合型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陕西省6所具有A类学科的省属高校之一,学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上计划如何突破传统框架,强化实践能力和跨学科视野?特别是在法学与其他领域交叉融合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范九利:高等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为了更好服务“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学校聚焦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推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形成“箭头效应”。 学校主动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校企、校地合作,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深化与最高人民法院及其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的合作,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与陕西省法院、检察系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等,形成了覆盖中央和地方“校院合作”“校检合作”的法治教育协同育人平台。 在国家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背景下,学校加强高水平应用对策性研究,务实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率先在陕西省开设“法学+德语”“法学+俄语”“法学+日语”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为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贡献力量。 华商报: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革,信息技术革命的迭代加速,对于政法高校带来不小的冲击和挑战,传统的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和人才培养的目标都面临着变革,作为一所文科院校如何应对挑战,教育教学改革如何尽快深化,科研创新能力如何进一步提升? 赵万东: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对传统文科教育的冲击,学校瞄准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及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需求,加强各学科、各学院深度交叉协同,依托企业合规研究院、立法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等特色优势研究力量,积极构建“需求导向、开放协同、动态优化”的科研生态。 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参与行业企业重大项目、大团队协同创新,对参加专项课题的师生加大支持力度,在科研资源上进行倾斜。强化各法学院之间的沟通连接、资源对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科研方向创新培育。经过持续不断地建设,科研成果从“书架”到“实际”、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了大幅提升。 已形成层次分明、梯度合理、稳中求进的科研平台架构 华商报:在“产学研用融合硬仗”背景下,学校如何推动法学研究成果向地方治理和产业需求转化?是否有典型的校地合作案例? 范九利:在推动法学研究成果向地方治理和产业需求转化方面,学校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索实践。 首先,在国内率先成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心成立以来,举办多场高规格专题研讨会,产出一系列高质量研究成果,承担了教育部重大委托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研究”、中央依法治国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法研究”、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陕西法治政府建设的逻辑理路与实现路径”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丰硕。 其次,以重点建设国家级研究基地为抓手,全面提升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学校的科研平台建设逐步从“数量扩张”阶段转入“质量优先”阶段,目前形成了由3个国家级科研基地、18个省部级科研基地、10个省级科研团队、32个校级科研机构构成的层次分明、梯度合理、稳中求进的科研平台架构。各机构通过与地方政府部门、司法机构的紧密合作,深入研究地方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以法学理论和专业优势为基础,提出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另外,立足学科特色优势,不断推进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学校致力于发挥智库作用,更好服务西北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先后与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开展合作。学校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和省人大法工委报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完善〈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相关条款的建议》等有关报告50余篇。 优化对省部级基地的组织管理 推动申报更多国家级智库 华商报:陕西提出以“八场硬仗”推动高质量发展,学校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关键节点,如何将服务全省攻坚任务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 赵万东:学校积极作为、勇担时代使命,将服务全省攻坚任务纳入“十五五”发展规划,以科研布局对接全省战略。 一是瞄准“大目标”。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导向,引导、鼓励、培育法学与其他学科跨学科门类的交叉研究。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 二是搭建“大平台”。以现有国家级研究基地为基础,优化对省部级基地的组织管理,推动申报更多国家级智库,不断提升研究基地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重点研究基地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是组建“大团队”。通过实施创新研究团队计划,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学术引领能力,有效提升科研团队协同攻关能力,形成更强调团队整体成长的科研评价模式。 四是开展“大服务”。加大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等高端智库建设力度,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积极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五是产出“大成果”。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产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高水平理论成果,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明 任婷/文 陈团结/图 【华商报】对话西北政法大学 党委书记赵万东、校长范九利 科研平台建设从『数量扩张』阶段转入『质量优先』阶段 http://ehsb.hspress.net/shtml/hsb/20250624/725065.shtml https://mp.weixin.qq.com/s/399L4LyiavcwHt26Ad1RuQ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佼 记者 冯丽)近日,一堂特殊的“大思政课”在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火热进行。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示范活动,以“知行合一问道智造 经世致用铸魂育人”为主题,师生代表走出校园,深入中国重卡制造业领军企业——陕汽控股,在产业脉搏中感知时代精神,探索思政教育新路径。 在陕汽控股展厅,厚重的历史展品与炫目的多媒体互动交织,师生们沿着企业发展的时间轴,触摸中国民族工业从艰苦创业到创新引领的壮阔征程。当一件件见证峥嵘岁月的实物和现代化的智能制造场景共同呈现时,师生们深刻领悟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如何在新时代焕发出“创新驱动、追求卓越”的澎湃动力。 “展厅里那些斑驳的老设备和现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形成鲜明对比,让我真切理解了什么是‘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伍莎深刻体会到国家的强大离不开一代代建设者的拼搏与坚守,“这份精神财富是思政课最生动的注脚”。 “伟大的成就背后是伟大的精神。”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燕福民聚焦价值转化,“作为新闻人和教育者,我们的使命在于将这些蕴含在‘大国重器’‘工匠精神’中的‘硬核’价值,转化为有温度、能共情、易传播的生动叙事,赋予思政教育更强大的感召力与渗透力。” “当青年学生亲眼目睹了理论如何转化为生产力,精神如何凝聚成力量,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和冲击力,是传统课堂难以企及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表示。 此次“行走的思政课”将课堂延伸到企业一线,让思政教育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陕汽车间轰鸣的生产线,成为诠释“大国工匠”精神与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生动教材。这正是西北政法大学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的创新实践——以行求知,以知促行,在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深度融合中,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当天,西北政法大学“大思政课”育人实践基地、全媒体人才实训基地在陕汽控股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近年来,学校积极打造实践育人新范式,通过构建涵盖红色文化、法治实践、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打造“红色法治研习之旅”等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品牌,构筑起知与行融合、校内外联动的立体育人体系,使得青年学子将爱国志、报国情融入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的青春实践蔚然成风。 作者:张佼 冯丽 【中国教育新闻网】触摸“自力更生”的时代脉动——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在陕汽探寻“知行合一”育人密码 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506/t20250624_2111362064.html
6月13日上午,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 AI 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隆重举行。这是继1月4日校企战略合作签约后,双方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 "技术研发 + 人才孵化" 双轮驱动的法律 AI 生态在西北地区正式落地,开启“技术赋能法律”的西北实践新纪元! 仪式开始,由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主持开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辞。范校长全面肯定了北大法宝的法律专业性,内容丰富性,是国内法律数据库的先行者,与众多法学家均有深入合作,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和AI领域也有众多创新。他提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为西法大的法学教育,法学科研,人才培养,及老师的课题研究都能起到深入的沟通合作机会。西法大图书馆与北大法宝的合作已有20年之久,希望未来能够更深入的利用北大法宝和人工智能开展科研工作和学习。北大法宝创始人赵晓海随后在致辞中指出,北大法宝西安分公司乔迁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双方战略合作的载体,更是法律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西北实践基地,为区域法治建设与科技发展提供支撑。未来北大法宝将致力于从“搭建法律科技实践平台,培养懂法律、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和推动产学研融合,与服务法治建设“三方面努力,持续加强校企合作,用技术赋能法治,用实践检验创新。致辞结束,范九利校长与赵晓海总经理共同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剪彩揭牌,并与各位到场师生合影留念。 落成仪式后,西北政法大学“法宝AI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北大法宝赵晓海总经理做题为《大语言模型对法学的影响与法律人工智能应用实践》讲座,范校长出席,副校长常安主持。 活动初始,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介绍西法大 “法宝AI实训营”安排,自5月起截至目前,已有298名同学加入到今年的线上AI特训活动,7月将继续随暑期学校开展实训活动,共同培养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北大法宝赵总结合其深厚的行业经验与北大法宝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北大法宝依托海量法治数据资源构建的完备智能体系,重点展示了其建设的法治知识图谱平台与大模型能力平台;并从法学教育研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法律知识工程的演进和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实践与未来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人工智能与计算法学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发展浪潮,国际法律科技领域已取得显著突破。在此背景下,法学领域迎来重塑机遇,但高校在有效利用大语言模型 ( LLM )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应对大语言模型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带来的深刻影响,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和与会老师同学详细阐释了北大法宝的见解。 至此,本次仪式完美落幕,各位师生和法宝同事共同见证了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与校企合作的深化,也感受到了法律与科技碰撞的无限可能! 【北大法宝】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AI实训营”隆重举办 https://mp.weixin.qq.com/s/OMqisgqYlqrwzYSdQLmT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