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娜)9月19日,由陕西省法学会、甘肃省法学会、西北政法大学主办,铜川市委政法委员会、铜川市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一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在我市举办。 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刘丽,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一级巡视员肖育斌,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牛克俭,甘肃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甘肃省法学会副会长焦盛荣,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陕西省法学会副会长范九利分别致辞,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王凯华宣读表彰决定,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梁云波出席。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曹全虎主持开幕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林荣,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鹏,市政协副主席王红侠,市法院院长田鹤城,市检察院检察长毛朝霞出席。 刘丽在致辞中介绍了我市的基本概况、产业发展等,她说,举办“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必将进一步密切法治交流合作、促进法学法律工作整体跃升,希望铜川的领导干部、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珍惜此次难得机会,多学习、多请教、多探讨,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法治工作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铜川、平安铜川贡献智慧和力量。也希望各位专家学者、领导嘉宾为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助力中国式现代化铜川实践。 肖育斌指出,经过陕甘两省法学会11年来的共同努力,“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已发展成为规范化、常态化的研究平台、交流平台和合作平台,为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陕甘两省法学会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不断适应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创造新经验,确保论坛机制化建设更加完善、创新性发展具有更大空间,在区域社会法治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真正成为两省党委和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据了解,本届论坛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弘扬照金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主题,共征集论文447篇,经专家评审组评审,65篇论文分别获得特、一、二、三等奖;8个单位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活动分主论坛和分论坛两个环节,分别邀请专家学者作主旨报告和主题发言。 “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各成员城市、观察员城市以及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和河南省三门峡市有关领导、陕西省有关高校法学法律专家和学者参加。
2023-09-219月13日傍晚,天平楼前广场,欢呼雷动,掌声不断。一场别开生面且寓教于乐的高校师生平安“盛宴”在西北政法大学拉开帷幕。 为有效提升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在长安分局、特警、禁毒、交警、刑侦、环食药侦、新闻中心等多警种部门配合下,西安市公安局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开启“平安开学季 ‘三下’校园行”首场活动。 刑侦局设置的反诈闯关游戏,让学生们学到了反诈技巧,提高了防骗意识;长安分局与平安银行西安分行制作的平安大转盘,让同学们转到的是法治问题,学到的是法治知识;环食药侦支队和茶话弄制作的连环识违禁,让师生们既能学习如何正确分辨食品添加剂,又能现场体验食品药品快速检验设备……警企共同参与的全新宣传模式,令人耳目一新。此外,VR体验体能对抗,让学生们真切感受特警的力量与训练,感受到“铁军”守护时刻在身边;识别新型毒品,让大家知道原来毒品还会伪装,有些“咖啡”“奶糖”和“饮料”,擦亮眼睛绝对不能碰。 现场搭建的7个互动游戏区,同学们通过宣传物料、知识问答、游戏互动、现场体验等,充分了解各警种特色和平安法制常识。一个闯关游戏就是一次学习过程,通关全部游戏还可获得西安公安“警安天下”小熊及警营体验官名额。 活动现场,随着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贾鹏图将队旗交到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张军政手中,一支全新的反诈宣传队伍正式宣告成立。这支名为校园反诈宣传先锋队的小分队,将由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和属地分局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并由民警带领和指导,在校园内外展开反诈宣传工作。据悉,校园反诈宣传先锋队将在全市各大高校逐步建立。西安警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推动全市高校反诈联盟更快落地见效,真正实现“主动反诈、协力反诈、全民反诈”的全新格局。 随后的文艺互动晚会,再次掀起新高潮。晚会在特警支队棍盾术演练中正式开启,精彩对抗的场面不时引来赞叹声声、鼓掌连连。由西安公安民警表演的深受学生们喜爱的脱口秀《大学新生的安全课》和相声《反诈先锋》,让大家在欢声笑语中学到了很多安全知识、掌握了不少反诈技巧;西安公安自主创作的说唱歌曲《我还能为你做些什么》,让同学们了解到民警为守护平安辛勤付出的点点滴滴。尤其晚会还邀请到“神秘嘉宾”《西安人的歌》的唱作人范炜,与同学们亲切互动并演唱歌曲,很多学生都表示非常惊喜。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有人自称公安民警打来电话,要求转账,同学们应该怎么办?”“帮信罪的全称是什么?”现场最为火爆和激烈的环节,莫过于对抗游戏和互动问答。值得一提的是,问题的设置都是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特点精心设置。现场民警与学生共同组队进行游戏比拼,获胜的队伍获得优先回答安全、防范、法律等问题的权力,回答正确的队伍还可以领到奖品。 “本次平安开学季 ‘三下’校园行活动,是西安市公安局在以前开学第一课系列宣传活动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全新升级尝试。活动摒弃了‘你讲我听’的传统进校园模式,而是采取互动、游戏、问答、演出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反诈、禁毒、交通和个人防护等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和应用中来,极大提升了宣传效果。”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三下’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集趣味性、知识性、实用性为一体,西安公安多个警种和属地分局,通过展区中的现场游戏互动和警种特色展示,向大学生们传递个人防护知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技巧、新型毒品危害和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常识,深入浅出地讲解各类安全防范技巧,使同学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并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 下一步,西安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组织,走深走实“三下”工程,在落实“警社共治”机制的基础上开展“警校共治”,多维度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让法治教育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2023-09-20编者按:高素质法治人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对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202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则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正式建立。 本期封面主题聚焦“建设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特邀请法学专家、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围绕我国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实践,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别对《指导意见》进行权威解读,旨在探讨如何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助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202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正式建立。作为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建立,为构建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最终进入法律职业领域任职执业完整的制度体系大厦圆满完成了最后一个施工环节。它是新时代推进法治工作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对于完善中国特色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引导和推动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和法学院校改革、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对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全面作出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把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作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两大重点工作任务。“健全”意味着要在2001年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基础上,按照新时代新要求对考试制度,包括法律职业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及考务管理等方面全面进行完善和升级;“建立”则要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后和正式入职从业之前创设一项过去没有的新制度,即专门的职业适应性训练制度。这两项任务在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中得到了贯彻落实。该意见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首次正式界定了法律职业的概念,明确了法律职业人员的类型范围,规定从业者必须以通过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方式取得从业资格,并在实际入职从业之前参加统一组织的专门培训。该意见根据对法律职业人员类型的界定,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同时明确了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基本原则、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以及组织实施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从而确立了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把建立统一的职前培训作为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机制的一个必要环节,要求高级人民法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针对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的原则,统一对招录人员进行职前培训;招录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和登记手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不予录用。这是建立新的法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后,法检两院在招录新人过程中对于统一职前培训要求的首次运用。 2018年1月,经中央政法委批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职前培训“一体两用”的组织领导机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职前培训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建立。根据司法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成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该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包括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协会以及10所全国主要政法院校,主任由司法部部长担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共有4项,其中两项有关职前培训工作:一是负责确定职前培训考核标准,统筹协调全国职前培训管理工作;二是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实施职前培训工作。该通知还规定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从以上出台文件和举措的进程看,建立统一的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国的法律职业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对从事律师的人员实行统一的准入资格考试制度起,到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改,我国建立了初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三大法律职业必须参加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再到2015年界定和扩大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并将统一司法考试升级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后历经30多年探索和实践,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时,法学教育界和实务专家就设想提出建立统一法律职业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要求在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设过程中,实现从“凡进必考”到“同考同训”的过渡。当时提出“同考同训”设想的主要理由是:法学学科教育与法律职业素质和职业要求互为一体,不可分离和脱节;必须在法学学科教育、法律职业准入标准和法律职业培训要求之间建立一种制度性联系。“同考”的问题伴随2002年首次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实施得以解决;而“同训”的问题仍在继续探索,在历经20年的实践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终于得以确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制度的基本内容 《指导意见》是依据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制定的。中办国办的意见中单列“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一个部分,明确建立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加强职前培训的组织保障三方面内容。《指导意见》则对上述内容予以落实和展开。全文由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健全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管理机制(协调机构、责任分工、实施机构)、建立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运行机制(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考核)、完善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保障机制(培训大纲和教材、培训师资库、培训档案)、加强对职前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保障)五部分组成,共17项具体内容。归纳起来,解决了为谁训、谁来训、培训谁、训什么、怎样训五方面的问题。 (一)为谁训 “为谁训”关系建立和实施职前培训的目标方向、根本遵循和工作原则。《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必须遵循“一个坚持”和“三个贯彻”,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使用了“深化法治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法,这在有关法治工作文件中比较罕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是建设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作中的一个术语,要求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实现要素优化配置,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用供给侧的概念不仅恰当地描述了解决法治人才培养供需之间矛盾的意义和建立实施职前培训的必要性,而且这个表述本身就已经提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命题。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一职前培训应当遵循四项工作原则。第一是党的领导要贯彻体现在职前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第二是突出政治标准要求,加强对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方面的考核培训,并把政治标准放在考核评价的突出地位,确保法律职业人员绝对忠诚可靠。第三是强化能力训练原则,按照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的要求,重点解决知识运用方面的问题,实现从知识型到能力运用型的转变。第四是作为组织实施职前培训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原则,其核心是“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以及“先选后训”“谁选谁训”。就是说,这里所谓“分类”的“类”,主要指不同法律职业领域归属的各自的管理系统或主管部门。这个原则的确立,解决了“谁来训”的问题,反映了我国不同区域的人才需求,特别是不同法律职业用人部门法律职业人才需要间的某种差异的客观实际,也便于在现行法律职业主管部门权力分配体制下开展相应的职前培训工作。需要强调的是,以法律职业类型化差异为基础的职前培训的分系统实施,前提是“统一标准”,离开这个前提,也就无所谓统一的职前培训制度了。 反映和体现“为谁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实施职前培训制度的发展目标。从《指导意见》的表述来看,职前培训制度将是一个从建立到不断健全完善的发展过程,其基本目标就是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使参训人员达到从业所需要的初任标准,成为合格的法治人才;其进一步的发展目标是推动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谁来训 健全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管理机制,核心是要明确组织实施和承担职前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以及参与此项工作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解决“谁来训”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职前培训管理工作抓总的机构。《指导意见》明确由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国的职前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实施职前培训工作,负责职前培训考核标准的确定等大政方针。指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承担,该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等部门共同做好职前培训的统一标准等相关规范工作。 第二,按照分系统实施原则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责任分工。《指导意见》对中央和地方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职前培训工作中的任务作了原则规定,即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地方各级法律职业用人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本系统上级部门和本地区组织部门的指导或者领导下,配合做好本系统本地区法律职业人员职前培训相关工作。 第三,确定培训机构与培训师资。以上两个层面都是职前培训由谁负责和管理的问题,除此之外就是职前培训最终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对于哪些机构可以承担职前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并未直接作出具体规定,而是分两种情形对怎样确定培训机构作出授权性规定。一是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主要指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根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确定的职前培训机构。至于需具备条件的具体内容,则分别由各系统主管部门各自规定。二是有关行业自律组织,具体指省级有关行业自律组织可委托市(地、州、盟)行业自律组织承担职前培训实施工作。关于培训师资,根据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确定本系统的职前培训师资库,同时抄送司法部并在司法部网站公布,供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共享。各系统开展职前培训时,应优先在师资库中选择师资。 《指导意见》关于职前培训实施方式和培训机构的规定,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三)培训谁 我国已经明确法律职业人员的范围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和政府部门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从理论上讲,这些人员均应在入职从业前参加职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不过从《指导意见》的规定看,目前对职前培训的对象并未采取整齐划一的要求,而是分情形作出了刚性和弹性两种处理办法。一方面,对于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以及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的人员,规定均应参加职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准予从事相关法律职业;另一方面,对于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规定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职前培训这项工作。行政机关推进职前培训的途径是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委托培训。对于已经从事相关法律职业或已经参加职前培训合格的人员,如果遇到转换法律职业或变更法律职业岗位以及其他类似情形的,规定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参加职前培训。 (四)训什么 职前培训的内容与形式均以职前培训的目的为设计依据,核心是使参训人员达到从事法律职业所需要的初任标准,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忠诚、干净、担当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围绕这个目标,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法律实务知识,满足特定需要的少数民族语言法律知识和国际法律实务,以及法律职业岗位操作能力方面的训练内容,具体就是在实务导师指导下,以从事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辅助事务的方式进行审判、检察、律师、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办理等业务实践,旨在提升参训人员的政治能力、养成参训人员职业品格和专业精神、增强参训人员的业务能力(包括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复杂事件处置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最终使参训人员尽快实现从熟悉法学理论知识到熟练掌握法律实务技能的转变。《指导意见》特别概括出了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要点和相关要求。 (五)怎样训 按照规定,职前培训采取集中教学与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教学阶段以不少于1个月的时间集中学习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法律实务知识,采取集中脱产、现场模拟诉讼、远程视频教学、网上学习平台自学等线下和线上结合的形式进行。岗位实习和综合训练阶段则在实务导师指导下,通过从事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辅助事务,参与审判、检察、律师、公证、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办理等业务实践。实训阶段的时长和具体安排由法律职业用人部门自主确定,但《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初任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法律类)以及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的职前培训的最低时间,两个阶段总计为1年。 职前培训的科目和课程设置以及相关要求,皆以职前培训大纲分别加以规范。培训大纲分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共同科目的大纲由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编写培训教材。专业科目的大纲和培训教材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写。培训考核由培训实施机构负责,按平时学分制和集中测试考核结合的方式,对集中教学和岗位实训两个阶段分别进行考核、合并计算成绩。实习实训期满,实务导师应向考核部门提交书面鉴定报告,作为对参训人员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合格的,由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或有关行业自律组织颁发培训合格证。此外,《指导意见》还对培训档案管理以及组织实施保障等内容作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并提出了要求。 三、推进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注意事项 《指导意见》已就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安排和部署。然而,统一职前培训工作要从纸面上走向实际行动,还有大量具体工作要做。 第一,研制培训统一标准,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等部门制定职前培训统一标准,研制职前培训共同科目培训大纲,组织编写共同科目培训教材;同时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法律职业人员特点,编写本系统专业科目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此外还要组织开展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类、实践类案例库建设。 第二,完善培训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指导意见》,制定完善本系统职前培训工作规范和工作方案,细化培训措施,完善管理工作流程,做好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衔接。 第三,确定培训机构名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职业用人部门根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确定职前培训机构名单;省级有关行业自律组织委托市(地、州、盟)行业自律组织形成培训实施工作方案。 第四,建设培训师资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确定本系统的职前培训师资库并抄送司法部,由司法部网站公布和共享,供培训机构选择师资。 第五,有序推进行政机关应当开展的职前培训工作。探索和推进跨地区、跨法律职业部门共同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的统一职前培训工作。 第六,开发培训信息化管理平台。研发职前培训工作管理和网络学习平台,进行职前培训教学、学习、考核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建立承担培训的机构(包括有关行业自律组织)与法律职业用人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档案资料报送工作机制。 第七,引导和鼓励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有关学理和应用研究。包括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规律和特点,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与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关系,以及统一职前培训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关系、统一职前培训与高校法学教育的关系、统一职前培训与在职培训或继续教育的关系等。 随着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推进实施的不断深入,期待有更多法律职业领域对各自职业领域已有的职前培训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和提炼,对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展开全方位、各领域、各环节的研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作出贡献。 (本文载于《法治时代》杂志2023年第9期 作者:王健,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2023-09-20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匠心传承非遗”团队宝鸡市凤翔区开展“三下乡”暑期实践活动 为积极响应实施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同时为了解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努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促进“凤翔泥塑”这一非遗文化创新性转化、创新型发展,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匠心传承非遗”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赴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对凤翔泥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实地调研。 一、深入实地走访,探寻泥塑魅力 “匠心传承非遗”团队一行人乘车抵达宝鸡市风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汇合并参观,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团队成员进一步了解凤翔泥塑的历史脉络、演进发展;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团队成员欣赏颜色明丽作品背后创作者的灵感与付出,进一步感受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以及劳动人民的智慧。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向我们展示了当代“凤翔泥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胡新民先生的作品和他为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所做出的艰辛与努力。“文化自信”在团队成员心中油然而生。 第二天“匠心传承非遗”团队一行人来到位于宝鸡凤翔的六营泥塑村,在传承人的介绍下参观并欣赏了传承人的泥塑作品,并学习了泥塑的制作工艺,了解了泥塑的纹饰、造型特点,对凤翔泥塑有了深入认识。九大工艺精益求精,体现了老一辈手工业者的工匠精神;五大颜色合理搭配,可产生饱和、鲜亮、靓丽的审美效果。传承人指出,凤翔泥塑是陕西民众群体智慧的体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新时代焕发生机。 团队成员与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取得联系,来到胡深世家工作坊,重点采访了当今代表性传承胡小红,向其请教凤翔泥塑的创新与发展问题。传承人就团队成员所提出的针对性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同时向大家分享了他们家族关于凤翔泥塑发展的传承与坚守。胡小红介绍到,在父亲去世后,她通过仿制模拟父亲作品的样式,传承了父亲的创新性创作的同时,也领会到父亲创作的精髓,那就是“倾注自己全部的热爱打磨勾勒”,团队成员受益匪浅。 二、知行合一实践,感受泥塑艺术 实践队员亲身体验泥塑制作过程,学习如何给泥塑描边、绘彩这两步收尾工作。胡老师首先以桌上两个泥塑作品——猴、羊为例,耐心教大家如何控制毛笔笔触描边,笔尖需要跟随既定的样式宛转、起伏,更需要时刻注意其粗细的变化。描边结束后,大家在胡老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尝试了给泥塑上色。通过亲自实践,大家对凤翔泥塑工艺有了更为切身的理解,同时加深了对坚持创作、精益求精的老一辈工匠的敬佩之情。 三、匠心助力非遗、坚定文化自信 在实地调研走访的同时,团队成员通过街头访谈、分发问卷等形式,用多元方式全面了解凤翔泥塑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调研结束后,团队成员将结合非遗文化保护现状与调研数据,提出凤翔泥塑在新时代得以推陈出新、创新性转换、创新型发展的新思路。 凤翔泥塑始于周秦,兴于唐宋,盛于明清,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我国留存最古老、最具特色的民俗工艺品之一。其所具有的美学特征和文化内涵,突出了人在其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作用,它所体现出的艺术内涵,反映出关中民间美术独一无二的艺术魅力。在胡深、胡新明、胡小红等民间工艺大师的带动下,凤翔泥塑在新时期蓬勃发展。现已形成5大类300多个品种,年生产量规模10万件以上的泥塑产业基地。凤翔泥塑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而六营泥塑村正是凤翔泥塑起源与发祥之地。凤翔泥塑是陕西西府地区民众群体智慧的体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传承人的介绍下,团队成员们对凤翔泥塑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更加深入,更加坚定了要推动优秀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道路。 “一盏枯灯一毛笔,一柄标尺一把刷”,即使只使用最简单的工具,匠人们也能铸就无数独一无二的泥塑作品;即使在漫长的岁月中承受孤寂与冷清,将人们也能用热忱浇筑出最浓墨重彩的凤翔文化。新一代青年应该具有时代担当精神,了解身边的非遗文化,做非遗文化的传承人、发展者、守护者。(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匠心传承非遗”团队)
2023-09-01
法治是化解环境风险重要保障 为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指导地方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虽然很多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但仍有一些突发环境事件因处置难度大等因素,对区域环境质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方面形成冲击。 突发环境事件通常具有爆发的突然性、危害的严重性、影响的长期性等特征。作为一种非常态工作,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危机或群体性问题。所以,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必须全面推进应急保障、应急准备、响应时效等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此,我国先后出台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指导性文件,并在修订环境保护法时增加了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内容。这些都为依法科学有序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处于处置地方突发环境事件的第一线,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重点之一,其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将直接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成效。因此,《意见》对于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意识、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关键要强化应急保障。《意见》从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支撑队伍、提升专业素质三个方面切实强化应急保障法治化。首先,要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不断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联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合力。其次,要以优化专业支撑队伍为保障,提升专业素质为目标,有效发挥应急救援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作用,切实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协调联动能力和临场实战能力。这样方可为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由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无显著规律可循,所以更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必须尽职尽责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才能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最大限度减少损害。对此,《意见》从深化“一河(园)一策一图”、加强事件应急监测、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四个方面强化应急准备法治化。应急监测对应急决策处置具有支撑作用,能够有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妥善科学处置。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建立高效的物资储备协调机制,有助于形成物资统筹合力,有效实现更大范围内的物资共享,提升应急处置效能。 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特别关注“时”与“效”,即不仅在时间上要快,而且在效果上要佳。《意见》从加强信息报告、快速科学响应、做好总结评估三个方面着力提升响应时效法治化。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之初,信息的报送和发布是关键,提升报送的及时性、渠道的畅通性、发布口径的一致性,有助于破除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壁垒,便于应急主体迅速判断事件性质,依法及时果断处置事件,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而适时对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则可以有效防止反复出现同一问题。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直接面对社区、面对群众,其处置水平和处置能力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相信以法治化手段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必将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从而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
2023-09-01爱心义诊进社区 呵护居民健康生活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普及健康知识,8月10日,雁塔区西北政法大学社区联合长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约基本公卫 呵护健康生活”健康义诊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前来检测、咨询的群众早早就排起了长队,医生们各负其责,耐心接诊、热情分析;护士为群众测量血压、血糖;他们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不同病症和个体差异提出专业的诊疗建议。在为居民提供义诊的同时,还给大家讲解了高血压、糖尿病预防知识和营养与运动相关知识,以及用中药、拔罐、刮痧等中医方式预防和治疗各种慢性病的方法。 此次活动不仅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家门口的就医便利,也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与家医相约 和健康相伴”的健康理念,贯彻了“相约基本公卫 呵护健康生活”的宗旨,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与好评。 文/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春燕
2023-08-12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师团队 | 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师团队是由西北政法大学王瀚教授作为负责人,从事国际法学教育和科研的教师团队。王瀚教授是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特聘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带头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点方向四负责人,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国家级)执行主任暨首席专家,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首批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陕西省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暨首席专家,国家马工程建设《国际私法学》编委会成员。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易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暨国际合规工作组召集人,最高人民法院和新加坡最高院联合主编《“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审判案例选》编辑委员会专家,新加坡律政部China Ready法律合作项目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比较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航空私法研究。先后获得陕西省先进工作者、陕西省师德标兵、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等荣誉称号,曾获得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和第三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王瀚教授负责的国际法学教师团队由七名教授组成,其中刘亚军、潘俊武、吕江、王泽林、张超汉等六人为博士生导师,师怡教授为硕士研究生导师。该团队数十年坚持学术研究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实践,在人才培养、智库平台建设、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提升质量,成效明显。2022年依托国际法学科设立的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被中央依法治国办等六部委联合批准为国家级智库基地,多数成员担任首席专家和学术带头人,成为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涉外法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涉外法治话语体系建设的重要学术载体。 在师德师风方面,团队成员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把思政育人与专业课教学融合贯通,奉献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教学一线。王瀚教授执教36年,指导硕士研究生107人,其中40人考取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不少学生成长为教授、博导和法律界精英;师怡教授荣获陕西省科教文卫系统“五一巾帼标兵”称号,在指导国际性和全国性大学生法学辩论竞赛中成绩突出。团队多数成员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两人获评校级教学名师,两人获评学校长安学者特聘教授,在教学方法和课堂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先后获批法律硕士(涉外律师专业)和国际仲裁法律硕士培养项目,王瀚教授和刘亚军教授分别主持的《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同时获得教育部第二批国家一流课程,两门国际法学科的主讲课程一次性获得教育部国家一流课程认定在全国法律院校屈指可数。 在科研创新方面,王瀚获批省人民政府第二批陕西省国际法学科“三秦学者”特聘教授,组建全省法学学科首个“三秦学者”学术创新团队。此外,在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下,组建六个优秀研究团队从事涉外立法、“一带一路”法治保障、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反恐国际合作等领域法律问题研究。团队成员将教学科研工作与服务与我国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紧密结合,王瀚教授在国际航空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吕江教授在国际能源法领域研究、王泽林教授在北极法律领域研究、张超汉在国际航空产品责任方面的研究取得显著成就,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团队成员获三项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奖励和数十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 在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团队向外交部等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和报告,有力地支持了我国外交法律斗争和国际规则话语权的掌握。潘俊武教授直接参加外交部中国南海权益法理应对核心小组,就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法律斗争中发挥积极专家智库作用;王瀚教授作为外交部随团顾问参加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判决公约”项目第四次非正式磋商谈判,发挥了重要的专业咨询作用,并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草案起草研究和全国人大立法评估,提供书面学理分析报告,为涉外立法做出贡献。团队成员三次承办陕西省政府丝博会“一带一路法治论坛”,两次承办西安国际通用航空大会通用航空法治论坛,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表彰,参加论证中国政府支持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的设立和组建工作。与西安港务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为“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首批签约共建单位。 在团队建设方面,王瀚教授是国内航空法领军人才,在其带领下,团队在航空法学术研究、智库建设和社会服务成效明显,学术研究水平和影响力居全国领先,具有明显特色和学术优势,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获得省级协调创新中心认定,为西安空港新城自贸区片区建设、第五航权论证和我省临空经济示范区实践发挥了明显的专业咨政作用。
2023-08-09西北政法大学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 本报讯 记者孙立昊洋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召开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谈认识体会,开展解剖式集中研讨;围绕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有组织科研、学位授权点建设、法治人才培养、廉洁校园建设、职称评审改革、“一站式”学生社区、毕业生就业等内容,交流调研情况,查找问题差距,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孙国华表示,要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持续做好学思用贯通文章,持续抓好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持续推进调查研究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以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08-09本报记者 苏欣雨 霍海澎 访谈嘉宾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褚宸舸 陕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王龙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尚武 2025年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为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本报特邀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和高校专家,从不同角度解读毒品的危害,以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记者:经过多年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吸毒会成瘾众所周知。但是,吸毒的危害绝不仅仅是成瘾。请概述其危害,以及如何做好防范? 褚宸舸: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很大的危害。从个人角度来看,吸毒成瘾属于复发性的脑病,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会导致人格扭曲,引发自残、自杀等行为或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从家庭角度来看,吸毒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家庭功能受损。从社会角度来看,吸毒败坏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会消耗巨额社会财富,易导致肇事肇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防范毒品,首先,要筑牢自我防线。个人是抵御毒品侵蚀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因此,每个人都应强化对毒品伪装性的辨识能力,坚决拒绝陌生人递送的不明饮品、香烟等。其次,要建立健康的情绪疏导机制。吸毒行为极易由“缓解焦虑”产生,个人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可有效降低成瘾风险。最后,要树立“拒绝第一口”的底线意识。吸毒的口子一旦打开,想要收住非常困难。 记者:我们知道,禁毒领域的“暗战”是非常隐蔽而激烈的。请问当前我省毒品犯罪呈现哪些新趋势,打击毒品犯罪面临哪些新挑战? 王龙:通过长期高压严打、综合治理,全省毒情形势总体可控。但受国际毒潮泛滥大环境影响,省内禁毒斗争形势依然复杂,毒品违法犯罪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趋势:一是毒品滥用结构更加复杂。毒品滥用种类由传统的海洛因、冰毒向更易获取、价格更低、效果相似的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转变,大麻及大麻制品、合成大麻素、“笑气”、丁烷等滥用问题明显增多。二是制贩毒活动日趋隐蔽。“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寄递”等非接触式毒品犯罪方式已成新常态。同时,个别具有生物化工背景的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非法研制生产非列管成瘾性物质,对缉毒侦查工作提出新挑战。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力求斩链断根、除恶务尽。 记者:吸毒成瘾是吸毒人员戒毒面临的最大挑战,战胜毒瘾靠什么? 尚武:吸毒者要戒除毒瘾,除了要进行生理脱毒,还要给予心理干预,消除其心理依赖。同时,需要家庭关怀和社会帮扶。因此,戒除毒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吸毒者自身要有顽强的意志力,还需有社会各方的通力协作。因此,我想要告诉大家:远离毒品,永远别碰第一口。毒品没有“侥幸”,一次尝试就会毁掉一生。战胜毒瘾不是只有意志力就可以,戒毒之路异常艰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认清危害,远离毒品。 记者:现在毒品的伪装性和诱惑性更强,青少年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尚武:毒品是全球性公害,青少年是毒品预防的重点人群。青少年因其好奇心强、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成为毒品的受害者。因此,青少年要主动通过课堂、禁毒宣传、官方媒体等学习毒品知识,了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和成瘾机制,特别是对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的伪装性、迷惑性加强学习掌握。不要轻信“吸毒减肥”“偶尔吸无妨”等谎言,不要搭理“毒品能治病”“免费请你吸”等鬼话,不被“潮流体验”的“画皮”所迷惑。家庭要织密监护网络,父母的榜样作用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至关重要,家长要掌握吸毒行为的一些特点,及早发现和干预。如发现青少年吸毒或出现药物滥用行为,可寻找专业机构进行正确戒治。 记者: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广泛配合和大力支持。在防范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还需要做好哪些“功课”? 褚宸舸: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做好禁毒工作,要构建法治化缉毒防控体系。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跨部门禁毒大数据平台。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全链条监管,严格管理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法院、检察院要深化行刑衔接与量刑规范化。各级党委需统筹禁毒社会工作队伍,提供专业干预服务。社区须建立宣教执法联防网络,强化娱乐场所监管。社会各界应激活专业化协同力量,尤其是群团、社会组织要加强宣教。唯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打好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陕西日报】如何防范毒品?记者对话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506/26/content_910780.html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佼 记者 冯丽)近日,一堂特殊的“大思政课”在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火热进行。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示范活动,以“知行合一问道智造 经世致用铸魂育人”为主题,师生代表走出校园,深入中国重卡制造业领军企业——陕汽控股,在产业脉搏中感知时代精神,探索思政教育新路径。 在陕汽控股展厅,厚重的历史展品与炫目的多媒体互动交织,师生们沿着企业发展的时间轴,触摸中国民族工业从艰苦创业到创新引领的壮阔征程。当一件件见证峥嵘岁月的实物和现代化的智能制造场景共同呈现时,师生们深刻领悟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如何在新时代焕发出“创新驱动、追求卓越”的澎湃动力。 “展厅里那些斑驳的老设备和现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形成鲜明对比,让我真切理解了什么是‘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伍莎深刻体会到国家的强大离不开一代代建设者的拼搏与坚守,“这份精神财富是思政课最生动的注脚”。 “伟大的成就背后是伟大的精神。”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燕福民聚焦价值转化,“作为新闻人和教育者,我们的使命在于将这些蕴含在‘大国重器’‘工匠精神’中的‘硬核’价值,转化为有温度、能共情、易传播的生动叙事,赋予思政教育更强大的感召力与渗透力。” “当青年学生亲眼目睹了理论如何转化为生产力,精神如何凝聚成力量,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和冲击力,是传统课堂难以企及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表示。 此次“行走的思政课”将课堂延伸到企业一线,让思政教育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陕汽车间轰鸣的生产线,成为诠释“大国工匠”精神与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生动教材。这正是西北政法大学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的创新实践——以行求知,以知促行,在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深度融合中,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当天,西北政法大学“大思政课”育人实践基地、全媒体人才实训基地在陕汽控股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近年来,学校积极打造实践育人新范式,通过构建涵盖红色文化、法治实践、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打造“红色法治研习之旅”等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品牌,构筑起知与行融合、校内外联动的立体育人体系,使得青年学子将爱国志、报国情融入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的青春实践蔚然成风。 作者:张佼 冯丽 【中国教育新闻网】触摸“自力更生”的时代脉动——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在陕汽探寻“知行合一”育人密码 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506/t20250624_2111362064.html
6月13日上午,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 AI 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隆重举行。这是继1月4日校企战略合作签约后,双方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 "技术研发 + 人才孵化" 双轮驱动的法律 AI 生态在西北地区正式落地,开启“技术赋能法律”的西北实践新纪元! 仪式开始,由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主持开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辞。范校长全面肯定了北大法宝的法律专业性,内容丰富性,是国内法律数据库的先行者,与众多法学家均有深入合作,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和AI领域也有众多创新。他提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为西法大的法学教育,法学科研,人才培养,及老师的课题研究都能起到深入的沟通合作机会。西法大图书馆与北大法宝的合作已有20年之久,希望未来能够更深入的利用北大法宝和人工智能开展科研工作和学习。北大法宝创始人赵晓海随后在致辞中指出,北大法宝西安分公司乔迁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双方战略合作的载体,更是法律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西北实践基地,为区域法治建设与科技发展提供支撑。未来北大法宝将致力于从“搭建法律科技实践平台,培养懂法律、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和推动产学研融合,与服务法治建设“三方面努力,持续加强校企合作,用技术赋能法治,用实践检验创新。致辞结束,范九利校长与赵晓海总经理共同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剪彩揭牌,并与各位到场师生合影留念。 落成仪式后,西北政法大学“法宝AI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北大法宝赵晓海总经理做题为《大语言模型对法学的影响与法律人工智能应用实践》讲座,范校长出席,副校长常安主持。 活动初始,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介绍西法大 “法宝AI实训营”安排,自5月起截至目前,已有298名同学加入到今年的线上AI特训活动,7月将继续随暑期学校开展实训活动,共同培养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北大法宝赵总结合其深厚的行业经验与北大法宝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北大法宝依托海量法治数据资源构建的完备智能体系,重点展示了其建设的法治知识图谱平台与大模型能力平台;并从法学教育研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法律知识工程的演进和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实践与未来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人工智能与计算法学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发展浪潮,国际法律科技领域已取得显著突破。在此背景下,法学领域迎来重塑机遇,但高校在有效利用大语言模型 ( LLM )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应对大语言模型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带来的深刻影响,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和与会老师同学详细阐释了北大法宝的见解。 至此,本次仪式完美落幕,各位师生和法宝同事共同见证了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与校企合作的深化,也感受到了法律与科技碰撞的无限可能! 【北大法宝】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AI实训营”隆重举办 https://mp.weixin.qq.com/s/OMqisgqYlqrwzYSdQLmT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