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1月14日,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举行联组讨论,第三联组的委员们围绕“打造文化强省”主题踊跃提建议、谈思路、谋发展。 作为文化大省,陕西有着以黄河、黄帝陵、炎帝陵、秦始皇陵兵马俑等为代表的一批中华文化遗产,在建设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程中责无旁贷。 省政协委员 常安 “我省在构筑中华文化共有精神家园方面潜力巨大。”省政协委员、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常安认为,我省应积极对接国家战略,树立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常安建议,对接相关部门,落实中华文化遗产宣传、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工作,发挥文旅企业的能动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融入景区建设规划中,打造一批体现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精神的品牌文化活动。 省政协委员 周萍 我省被誉为“天然的历史博物馆”。省政协委员、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副院长周萍建议,要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旅游开发、经济发展的关系,发挥文物工作对文化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的拉动作用,围绕优势资源开发影视、动漫、演艺,让古老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新生。 省政协委员 孙周勇 陕西是文物大省,更是考古大省。省政协委员、省考古研究院院长孙周勇说,工程建设中的考古工作是保护地下文化遗产的重要环节,目前采取的招投标做法,拉长了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周期,造成了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 孙周勇建议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在全面推进考古工作前置的同时,足额保障考古经费,结合现状探讨改变考古勘探、发掘工作中“程序性”招标制度的可能性,制定符合实际状况的专业事项委托办法,在保障考古工作科学性和“纯洁性”的同时,缓解工程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 省政协委员 李震 人才是文化发展的第一要素。围绕我省文化人才短缺问题,省政协委员、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李震直言,与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传统优势相比,我省文化人才后续力量急需加强。 “培育引进一批高端文化事业人才、文化产业人才、文化科技人才、文化管理人才,是目前陕西文化强省建设的第一要务。”李震说,虽然我省已实施了“百青”“百优”人才支持计划,但引进人才的力度还远远不够。 李震建议,“我们可否建立一条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的特殊通道,实现‘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建立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机制,面向国内外招揽高层次文化人才”。 省政协委员 马福德 近年来,我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语言多种、文化多样,很多地方的通用语言或官方语言都属于小语种。 省政协委员、西安外国语大学亚非学院院长马福德建议,要继续支持开设国家战略性小语种申报,允许小语种专业进行区域国别学融合,在小语种专业招生时允许在专业后面加括号,标明对象国研究属性。 西安外国语大学于去年成功备案区域与国别二级博士和硕士点,成为西部首个此领域的二级学科点。“由于招生指标有限,无法满足国家和社会迫切需求,希望有关部门增加区域与国别硕士和博士的招生指标。”马福德说。 省政协委员 毛平宇 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陕西黄河流域是黄河文化形成和发展的核心区域,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意义重大。 “当前从事黄河文化研究、挖掘的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并不富足。”省政协委员、渭南市政协副主席毛平宇建议,设立陕西黄河文化研究智库,深入挖掘陕西黄河流域蕴含的文化特色、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依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设立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尽快推出一批标志性的黄河文化重大学术和应用成果。 省政协委员 王立强 “当前我省文化数字化推进过程仍有不足,产业创新生态体系还未构建。”省政协委员、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立强说。 王立强建议,在产业创新链条融合上发力突破,倾力打造数字文化创新生态体系,创新消费新场景,布局公共文化应用体系、文化大数据体系、智慧博物馆体系和公共文化云建设,建立“文化数字化高端智库”,健全数字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数字文化引领地、文化创意新高地、文旅融合示范地,带动数字文化高质量发展。 省政协委员 郭豪 推动文化的传播与传承,更需要创新方式。省政协委员、香港运高世纪有限公司董事长郭豪建议,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寻求传统文化现代式表达,提高传统文化对年轻一代的吸引力。 郭豪表示,打造文化强省要重视和关注年轻一代需求,多鼓励和培育诸如大唐不夜城、易俗社历史文化街区等有更多参与性和体验性的经典,既依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紧扣当下潮流品味,既能实现文化传播的社会效益,又能推进文化消费增长,引领创意型文化产业发展。 省政协委员 史佳 针对如何提高我省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问题,省政协委员、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总经理史佳建议,应借助“一带一路”优势,推动“一带一路”国际传播产业化发展,建立“一带一路”国际传播产业园,吸引开展国际传播业务、国际交流活动的媒体、企业入驻,持续组织“外事+外宣”主题活动,邀请外国政要、外交官、外媒记者等来陕参观访问、推介交流和商务合作,举办“一带一路”国际传播论坛及“走出去”活动,实施“城市远洋”“企业出海”等外宣计划,实现文化国际传播、项目合作和产业发展。
2023-01-16金虎摆尾辞旧岁,玉兔报春迎新年。1月13日,西北政法大学社区活动室翰墨飘香、热闹非凡, 10余名书法家为群众义写春联,送上浓浓的新年祝福。 书法家们泼墨挥毫,笔走龙蛇,行、隶、草等多种书体各显神韵。一幅幅散发着清新墨香的大红春联展现在人们眼前,前来领取春联的居民络绎不绝,活动现场喜庆热闹。 “迎新春,写春联,送祝福”活动弘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为社区居民群众送上新年的祝福,也营造了喜庆欢乐的节日气氛,传递了浓浓的年味,寄托了广大居民辞旧迎新,祝福国泰民安的美好愿望。(记者 李知愚)
2023-01-141月4日,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结课仪式在该校长安校区举行。哈萨克斯坦国际哈中语言学院副校长沙吾列•阿尼瓦尔、中泰教育文化交流中心主任胡旭峰、泰国清莱团结中学副校长苏门旺·昌哈克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桑元峰、授课教师和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泰国等教育机构的近400名师生齐聚云端,共话友谊。结课仪式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陈梦琦主持。 打开APP,查看更多精彩图片 桑元峰向圆满完成学习的各位同学表示祝贺,他提到,学校历来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机构开展务实合作,连续承办“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为丝路沿线国家的中文爱好者搭建学习中文、体验中国文化的平台,希望通过语言的学习,加深彼此认识,促进理解与互鉴,让汉语成为连接中国与世界的文化之桥、心灵之桥、友谊之桥。希望学生们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努力成为精通汉语言文化的有用之才,成为当代“丝绸之路”的交流使者,共同推动中哈、中俄、中泰繁荣发展。 沙吾列·阿尼瓦尔、苏门旺·昌哈克兰对西北政法大学为学生们提供的宝贵线上学习机会致以诚挚的感谢。他们表示,本次“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对海外青少年学习中国语言和了解中国文化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方继续秉持积极友好的合作关系,疫情结束能够选派师生来学校交流,实地学习汉语并感受中国文化。 授课教师陈敏希望学生们继续保持对中华文化的热爱、努力学习、不断进步,将来成为传播优秀文化的使者。学生代表哈萨克斯坦国际哈中语言学院阿鲁江、泰国清莱团结中学李丹丹表示,通过本次交流学习,提高了汉语水平,了解了中国的茶、书法、舞蹈等文化知识,西安的美食文化和历史遗存令人难以忘怀,希望能够到西安参观学习,亲身感受。 结课仪式上播放了“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视频,总结了为期15天的线上学习历程,展现了学生们参加“汉语桥”的积极探索和所感所获。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本次交流项目评选出29名“优秀学员”。 “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于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4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共有近400名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泰国等国家的学生以参加直播语言课程和平台收看录播文化课程的方式参与学习,课程全方位地展现了绚丽多彩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海外青少年搭建起了学习汉语和了解中国文化的平台,对推进中哈、中俄、中泰友好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2023-01-071月6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命名四个单位为“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我省规划要求,省教育厅、省委普法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 经各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评前评后公示等环节,决定命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西北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4个基地为“陕西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省教育厅要求,被命名的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档升级、丰富内涵,继续探索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为推进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娜
2023-01-06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 李伟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上述举措均是我国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生动体现,客观反映了人民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显著特色。回溯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历程,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作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阐释,也是始终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实践中的主旋律。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法治实践即遵循着这一主线,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效融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人权法治实践的深厚底蕴。 随着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的执政基础不断巩固,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强化政治认同、凝聚民族共识、维护社会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中产生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例如“黄克功枪杀刘茜案”“李延德、白占山等学疗人命案”“李森洁盗窃案”“侯丁卯与侯张氏婚姻涉讼案”“冯秀山与冯崇明土地所有权涉讼案”等,涉及人权的不同类型问题。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起草出台了大量关涉人权的法律、判例、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依法保障人权成为法治实践的显著特征。 1939年4月中国共产党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以下简称《施政纲领》)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宪法性文件。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保障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之自由”。第十三条提出“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这一法律规定为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提供了法理依据,也为破解“历史兴亡周期率”提供了基本的法治依循。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的同时,《施政纲领》在人权保障方面的先进性还体现在其规制范围进一步延展到关于男女、长幼、干群等方面的平等性上。 1941年5月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下简称《纲领》)充分继承了1939年《施政纲领》的精神内核,在主体属性、行使范围以及保障机制方面对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进行了规范,提出“保证一切抗日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并且明确规定了人民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的权利;在司法制度方面,坚决废止肉刑,强调司法审判重证据而不重口供。从法治实践的角度来看,这些权利表征着中国法治接轨“现代化”的特点,是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刑法“重刑主义”这一倾向的转变。同年11月,由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次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关于保护人权的专门条例,其立法目的即为“以保障边区人民之人权财权,不受非法之侵害”,强调“边区一切抗日人民不分民族、阶级、党派、性别、职业与宗教,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居住、迁徙及思想信仰之自由,并享有平等之民主权利”。为切实保障人民上述权利与自由,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对证据提取、审讯时效、司法管辖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尤其是对处罚权归属于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了确认,并明令“除司法机关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其职务外,任何机关部队团体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审问处罚,但现行犯不在此例”。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法律规定中对权利主体、权利范围、法定程序等方面的界定逐步具体化、规范化,充分保障了陕甘宁边区人民对于人权的普遍享有、依法享有,这一法治实践既有助于抗日战争时期统一战线的形成与巩固,也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在维护人权方面的先进性和法治化等特点。 1942年在陕甘宁边区实施执行的《陕甘宁边区刑法总、分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开篇说明中,确立了“以教育感化为主,使受刑人能在受刑期内,得到适当教育,转恶习化为社会上善良分子”作为陕甘宁边区刑法的立法目的。在《刑法总则草案》中,第一条明示“刑事政策以教育感化为主,不采威吓报复与毁损人格及痛苦身体诸手段”,进而在第三条确定了“政治教育”“生活教育”“文化教育”“治疗教育”等主要教育方法。这一刑法设置立意的转变带有保障人权的鲜明印记,作为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纠偏”,这一时期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既要摒弃旧封建时代的法治观念,又要突破此时中国法律整体发展的水平层次,为引领中华民族的人权意识独立和觉醒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6年4月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以下简称《宪法原则》)对于人权的内涵作了基本界定。人民的主要权利包括具有政治上的自由权利并应得到政府在思想层面引导和物质层面帮助的权利,“免于经济上偏估与贫困的权利”“免于愚昧及不健康的权利”“武装自卫的权利”“不分民族,一律平等”,以及妇女在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基础上,还依法享有特殊利益等诸多方面。这些权利指明了陕甘宁边区人权的主要涵盖范围,并作为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法治实践的重要成果,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中得到继承和完善。在确保人民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对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也得到了确立,为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实践提供了坚实保障。同年10月,在《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自治宪法草案(修正稿)》(以下简称《宪法草案(修正稿)》)中,专门在“总纲”之后的第二章中规定了“人民之权利义务”,从十三个方面对于人权进行了系统规定,既承袭了前文所述《条例》《宪法原则》中所规定的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在人权范围中增补了“有获得土地之权利”“有获得工作之权利”“享有一切正当营业之自由”“有服公职之权利”,以及获得社会救济和政府救济等多方面内容。在第十六条中,明确要求“本宪法所列举及未列举之人民自由权利,均受宪法之保障,不得以法律或命令侵犯之。”“凡侵犯人民自由与权利者,受法律之制裁。”从宪法角度对于陕甘宁边区人权保护作出说明,与陕甘宁政治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形势形成呼应,既充分体现出“人权需要得到法律确认和保障”的基本原则,也表明了随着革命事业的发展,人权的内涵与要求需要转变的客观要求。 结合以上主要法律文本来看,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凸显出以下主要特点: 注重人权的现实性和普遍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把人权中的“人”界定为“现实中的人”,这一观点有别于资产阶级将“人”异化为“孤立的、抽象的人”,赋予了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现实性和具体化等特质。从《施政纲领》到《纲领》,进而推进至《条例》《宪法原则》等法律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不断向纵深推进:在法律保障人权的范围上,从政治、经济逐步拓展至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人权内涵逐步由人民的生存权向发展权递进;在法律主体上,既由早期的“集体性”人权逐步向“个体性”人权发展,又将革命人民的人权向一切抗日群体的人权逐步拓展;在法律目的上,从以惩戒威吓向教育感化转变;在法律审判、实施、处罚等程序上也进一步进行调整完善,不断保障和发展人权。在具体部门法律中更加鲜明地表明了这一趋势,如1942年12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对于“减租”“交租”“租佃契约及佃权”以及各类特殊情况下的租佃关系均进行了详细说明,切实保障了生产双方的经济利益。同年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刑法总、分则草案》的“分则”中第二章对于“妨害私人利益之罪”进行了细致分类,主要包括了“妨害个人生命罪”“妨害私人身体罪”“妨害私人自由罪”“妨害家庭安宁罪”“妨害私人名誉罪”“妨害私人信用罪”“妨害秘密罪”“妨害私人财物罪”等主要内容,法律法规逐步向精细化、细致化方向发展,保障人权的总体趋向在于不断满足陕甘宁边区人民日益增长的权利需求。 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相结合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既承担有反帝反封建以及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革命任务,同时也具有加强党建与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陕甘宁边区长期处在经济贫困、社会治理薄弱的状态,在广大农村还残留着相当程度的封建残余思想,中国共产党对于这一区域的政治统治不仅要实现陕甘宁边区的人身解放,更具有思想解放和人格独立的功能。在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即可明显看出“法律现代化”与“人权现代化”的进步趋势。仅以婚姻关系为例,1939年4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即确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禁止包办强迫及买卖婚姻”等基本要求,并对“结婚”“离婚”“婚姻与子女及财产之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后,陆续出台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严禁买卖婚姻的具体办法的命令》(1942年8月)、《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第二次修正草案》(1942年12月)、《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4年3月)等相关法律均对保障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予以规范,对于保障长期受压迫的女性权利和妇女解放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同时,为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尤其是杜绝和惩戒违法乱纪行为,除在上述相关法律中专门提出规范司法审讯程序、发挥人民民主监督等要求外,专门出台了管制公务人员、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法律规约,如1939年4月出台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对贪污行为及其处置进行了规定;1943年1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暂行办法》,要求“尊重人民权利绝对禁止非法捕人、罚款、打人、骂人行为”;同年5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首条即强调,“忠实施政纲领,贯彻法令、决议”。 因此,这一时期的法治实践有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的双重作用,可以视为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局部执政转变,进而为建立新中国实现全面执政进行探索的重要形式,对于实现民族独立与解放、党的建设与自我革命提供了路径。 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效统合 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巩固政权的基本举措,既是保证陕甘宁边区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也有以此为基础推动中国革命长期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此,中国共产党将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有效统合起来,在宏观制度层面,通过宪法性文件对“三三制”、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等内容予以了确认和规范。如《施政纲领》对“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具体内涵和实施范围进行了阐述,突出了对于人民各项权利的认定;在《纲领》中确立了“三三制”,强调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活动和边区行政管理,为建立统一的联合政府进行探索实践;在《宪法原则》《宪法草案(修正稿)》中均对人民的参政议政权利作出说明,并且在边区行政、司法的组织机构、功能发挥中也有意践行这一要求,实现了依法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这一举措与陕甘宁边区的政治建设形成联动效应,有效地调节了社会不同阶级、政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确保人民民主的真正实现。与此同时,伴随着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不断深入,在各个革命根据地掀起依法保障人权的浪潮,自1940年至194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颁布的“保障人权条例”多达十余项,例如《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0年11月)、《晋西北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1941年4月)、《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保护敌占区人民办法及优待朝鲜人民规程》(1942年6月)、《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1943年2月)等相关条例、规程均在保障人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促进了革命区人民解放和人民民主事业发展。中国共产党将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融贯于普遍的立法活动中,这一时期立法总数大致在260余件,涉及60余种门类,其中在主要的立法规制中均具有涉及人权的相关内容,对于巩固和维护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领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奠定了基础,也切实保障了陕甘宁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的法治实践指明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深刻呼应了“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新时代主题。对此,要始终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22&ZD025),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群团组织建设经验及其当代启示研究》(20CDJ005),2022年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百年奋斗视域下的陕西红色文化资源融入高校思政工作研究”(22JK1805)阶段性成果]
2023-01-06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通讯员 华雅)1月4日上午,由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基地承办的“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顺利开班。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培训中心主任、律师学院院长李集合,以及来自全省各地市、区(县)的50余名党政干部参加开班仪式。仪式由副院长、副主任蔡珺主持。 李集合致欢迎辞,简要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历史演变、办学特色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情况。他表示,学校在85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先后培养了18万余名高素质专门人才。其中,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作为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与重要平台,承担了大量在职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重任。近年来,基地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优势,开发设计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保障”“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等特色专题,推进高校优势与干部培训需求有效对接,为我省打造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提供强大动力。 本次培训为期3天,基地从师资配备、课程设置、组织管理等多方面精心筹备,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汪世荣,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周户等知名专家教授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意义、内涵和发展”“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使命”等内容进行解读,旨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3-01-05习近平主席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用典品读 魏奇 习近平主席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中引经据典,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让我们一起品读其中的金句及其背后的典故。 ——舍生取义,守望相助。成语“舍生取义”出自战国·孟轲《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意指为正义事业而牺牲生命。中华民族自古热爱生命,更崇尚气节,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魂魄而受到敬仰。而“守望相助”出自《孟子·滕文公上》:“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习近平主席回顾这一年发生的地震、洪水、干旱、山火等自然灾害和一些安全事故,让人揪心,令人难过,但一幕幕舍生取义、守望相助的场景感人至深,英雄的事迹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认为这是“赓续民族精神的中国”。 ——中华民族千年传承的浩然之气。 “浩然之气”出自《孟子·公孙丑上》:“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意思是正大刚直的气势。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浩然之气”对中华民族思想道德的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出自北宋哲学家张载《正蒙·乾称篇》 :“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后演变为“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指要成大器,必须经过艰难困苦的磨炼。千百年来面对苦难和危机,强者从不畏惧,而是敢于直面现实、接受挑战的人。只有识变求变应变,才能化危机为生机、危机化为转机。 ——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出自苏轼的名篇《思治论》:“古之人,有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者,彼独何术?”苏轼提出成功者靠什么制胜这一千古难题并给出:“发之以勇,守之以专,达之以强”的答案。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引申为“向最难之处攻坚,追求最远大的目标”。鼓励大家用奋斗创造奇迹,缔造强大美好的明天的中国。“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彰显的是大国大党的自信,表达的是从容清醒的定力,传递的是埋头苦干的意志。 ——积跬步以至千里,就一定能够把宏伟目标变为美好现实。此句由荀子《劝学》中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化用而来:“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只要有愚公移山的志气、滴水穿石的毅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积跬步以至千里,就一定能够把宏伟目标变为美好现实。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的成果,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 ——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就没有干不成的事、迈不过的坎。 “同舟共济”出自《孙子·九地》:“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遇风;其相救也;若左右手。” 古时,济河水的湍急程度远胜于黄河,人们自然就把横渡济河当成了一件生命攸关的大事。后人把横渡济河时大家齐心协力紧密配合的精神归纳成“同舟共济”。习近平主席正是以此强调“明天的中国,力量源于团结”。“14亿多中国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就没有干不成的事、迈不过的坎”。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2023-01-0312月21日,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开班仪式在学校长安校区顺利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哈萨克斯坦国际哈中语言学院副校长沙吾列·阿尼瓦尔、俄罗斯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西北管理学院中国合作中心主任伊维吉尼亚、中泰教育文化交流中心主任胡旭峰、泰国玛哈沙拉坎皇家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给底功·班荣卜、泰国清莱永存中学副校长西瓦克朗·佩查拉特西里库尔、西北政法大学教师代表和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泰国等12所学校的近400名师生相聚云端,共同开启线上汉语学习之旅。开班仪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桑元峰主持。 王健介绍了西安的辉煌历史、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汉语桥”项目的课程特色。他认为,学习彼此的语言,了解对方的历史文化,将有助于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也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他希望全体学员珍惜此次学习中文、感受博大精深中华文化的机会,用心欣赏汉语言文字的形态之美、结构之美、音律之美,品味汉语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用语言这把钥匙,多交中国朋友、多了解中国文化,成为中国语言和文化的专业人才;用语言这把钥匙,搭建国与国之间交流的平台,做国与国之间的友好使者,为国家间交流合作和文明互鉴贡献力量。 沙吾列·阿尼瓦尔、伊维吉尼亚、给底功·班荣卜、西瓦克朗·佩查拉特西里库尔对西北政法大学精心搭建的中国语言与文化学习平台表示感谢。他们认为,中文是世界使用人数最多和影响力最大的语言之一,学习中文和了解中国文化在个人和国家交流层面都十分必要。“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为学生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丰富了大家对中国语言和文化的认识,更拉近彼此心与心的距离,希望此次活动能够开启未来交流与合作的新篇章。 授课教师代表刘彭恺表示,中哈、中俄、中泰在教育领域互联互通,希望学生们通过“汉语桥”架设的沟通桥梁,感受中国故事和中国之美。来自国际哈中语言学院学生代表娅娜表示会珍惜本次学习机会,熟悉中国文化,提高汉语水平,为成为两国文化的友好使者而努力。 开班仪式结束后,学员们开启了此次汉语桥活动的第一课——语言学习,虽然师生身处世界各地,跨越不同时区,但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师生频繁互动,在交流学习中体验语言文化的魅力。 “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是西北政法大学于2022年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申报并获批的针对丝路沿线国家学生开展的中国语言和文化短期课程培训项目。该项目为期两周,通过“西安城市文化+语言专题”10门直播课程,以及《丝绸之路与西安》《西安阔步向“长安”》《中国书法文化》《中国茶文化》等9门录播课程,让学员们感知中国、了解中国、喜欢中国及中国文化,进一步促进中外文化交流、语言合作和文明互鉴。
2022-12-26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近日,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开班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教师代表和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泰国等12所学校的近400名师生相聚云端,共同开启线上汉语学习之旅。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表示,全体学员用心欣赏汉语言文字的形态之美、结构之美、音律之美,品味汉语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用语言这把钥匙,多交中国朋友、多了解中国文化,成为中国语言和文化的专业人才;用语言这把钥匙,搭建国与国之间交流的平台,做国与国之间的友好使者,为国家间交流合作和文明互鉴贡献力量。 授课教师代表刘彭恺说,中哈、中俄、中泰在教育领域互联互通,希望学生们通过“汉语桥”架设的沟通桥梁,感受中国故事和中国之美。来自国际哈中语言学院学生代表娅娜表示会珍惜本次学习机会,熟悉中国文化,提高汉语水平,为成为两国文化的友好使者而努力。 开班仪式结束后,学员们开启了此次汉语桥活动的第一课——语言学习,虽然师生身处世界各地,跨越不同时区,但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师生频繁互动,在交流学习中体验语言文化的魅力。 “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是西北政法大学于2022年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申报并获批的针对丝路沿线国家学生开展的中国语言和文化短期课程培训项目。该项目为期两周,通过“西安城市文化+语言专题”10门直播课程,以及《丝绸之路与西安》《西安阔步向“长安”》《中国书法文化》《中国茶文化》等9门录播课程,让学员们感知中国、了解中国、喜欢中国及中国文化,进一步促进中外文化交流、语言合作和文明互鉴。
2022-12-2612月21日,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开班仪式在学校长安校区顺利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哈萨克斯坦国际哈中语言学院副校长沙吾列·阿尼瓦尔、俄罗斯总统直属国民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西北管理学院中国合作中心主任伊维吉尼亚、中泰教育文化交流中心主任胡旭峰、泰国玛哈沙拉坎皇家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给底功·班荣卜、泰国清莱永存中学副校长西瓦克朗·佩查拉特西里库尔、西北政法大学教师代表和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泰国等12所学校的近400名师生相聚云端,共同开启线上汉语学习之旅。开班仪式由西北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桑元峰主持。 王健介绍了西安的辉煌历史、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汉语桥”项目的课程特色。他认为,学习彼此的语言,了解对方的历史文化,将有助于促进各国人民相知相亲,也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他希望全体学员珍惜此次学习中文、感受博大精深中华文化的机会,用心欣赏汉语言文字的形态之美、结构之美、音律之美,品味汉语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用语言这把钥匙,多交中国朋友、多了解中国文化,成为中国语言和文化的专业人才;用语言这把钥匙,搭建国与国之间交流的平台,做国与国之间的友好使者,为国家间交流合作和文明互鉴贡献力量。 沙吾列·阿尼瓦尔、伊维吉尼亚、给底功·班荣卜、西瓦克朗·佩查拉特西里库尔对西北政法大学精心搭建的中国语言与文化学习平台表示感谢。他们认为,中文是世界使用人数最多和影响力最大的语言之一,学习中文和了解中国文化在个人和国家交流层面都十分必要。“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为学生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和交流机会,丰富了大家对中国语言和文化的认识,更拉近彼此心与心的距离,希望此次活动能够开启未来交流与合作的新篇章。 授课教师代表刘彭恺表示,中哈、中俄、中泰在教育领域互联互通,希望学生们通过“汉语桥”架设的沟通桥梁,感受中国故事和中国之美。来自国际哈中语言学院学生代表娅娜表示会珍惜本次学习机会,熟悉中国文化,提高汉语水平,为成为两国文化的友好使者而努力。 开班仪式结束后,学员们开启了此次汉语桥活动的第一课——语言学习,虽然师生身处世界各地,跨越不同时区,但课堂气氛十分活跃,师生频繁互动,在交流学习中体验语言文化的魅力。 “游古城西安,品中华韵味”—“汉语桥”线上团组交流项目是西北政法大学于2022年向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申报并获批的针对丝路沿线国家学生开展的中国语言和文化短期课程培训项目。该项目为期两周,通过“西安城市文化+语言专题”10门直播课程,以及《丝绸之路与西安》《西安阔步向“长安”》《中国书法文化》《中国茶文化》等9门录播课程,让学员们感知中国、了解中国、喜欢中国及中国文化,进一步促进中外文化交流、语言合作和文明互鉴。 华商报记者 任婷
2022-12-26本报记者 苏欣雨 霍海澎 访谈嘉宾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褚宸舸 陕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王龙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尚武 2025年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为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本报特邀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和高校专家,从不同角度解读毒品的危害,以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记者:经过多年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吸毒会成瘾众所周知。但是,吸毒的危害绝不仅仅是成瘾。请概述其危害,以及如何做好防范? 褚宸舸: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很大的危害。从个人角度来看,吸毒成瘾属于复发性的脑病,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会导致人格扭曲,引发自残、自杀等行为或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从家庭角度来看,吸毒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家庭功能受损。从社会角度来看,吸毒败坏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会消耗巨额社会财富,易导致肇事肇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防范毒品,首先,要筑牢自我防线。个人是抵御毒品侵蚀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因此,每个人都应强化对毒品伪装性的辨识能力,坚决拒绝陌生人递送的不明饮品、香烟等。其次,要建立健康的情绪疏导机制。吸毒行为极易由“缓解焦虑”产生,个人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可有效降低成瘾风险。最后,要树立“拒绝第一口”的底线意识。吸毒的口子一旦打开,想要收住非常困难。 记者:我们知道,禁毒领域的“暗战”是非常隐蔽而激烈的。请问当前我省毒品犯罪呈现哪些新趋势,打击毒品犯罪面临哪些新挑战? 王龙:通过长期高压严打、综合治理,全省毒情形势总体可控。但受国际毒潮泛滥大环境影响,省内禁毒斗争形势依然复杂,毒品违法犯罪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趋势:一是毒品滥用结构更加复杂。毒品滥用种类由传统的海洛因、冰毒向更易获取、价格更低、效果相似的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转变,大麻及大麻制品、合成大麻素、“笑气”、丁烷等滥用问题明显增多。二是制贩毒活动日趋隐蔽。“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寄递”等非接触式毒品犯罪方式已成新常态。同时,个别具有生物化工背景的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非法研制生产非列管成瘾性物质,对缉毒侦查工作提出新挑战。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力求斩链断根、除恶务尽。 记者:吸毒成瘾是吸毒人员戒毒面临的最大挑战,战胜毒瘾靠什么? 尚武:吸毒者要戒除毒瘾,除了要进行生理脱毒,还要给予心理干预,消除其心理依赖。同时,需要家庭关怀和社会帮扶。因此,戒除毒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吸毒者自身要有顽强的意志力,还需有社会各方的通力协作。因此,我想要告诉大家:远离毒品,永远别碰第一口。毒品没有“侥幸”,一次尝试就会毁掉一生。战胜毒瘾不是只有意志力就可以,戒毒之路异常艰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认清危害,远离毒品。 记者:现在毒品的伪装性和诱惑性更强,青少年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尚武:毒品是全球性公害,青少年是毒品预防的重点人群。青少年因其好奇心强、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成为毒品的受害者。因此,青少年要主动通过课堂、禁毒宣传、官方媒体等学习毒品知识,了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和成瘾机制,特别是对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的伪装性、迷惑性加强学习掌握。不要轻信“吸毒减肥”“偶尔吸无妨”等谎言,不要搭理“毒品能治病”“免费请你吸”等鬼话,不被“潮流体验”的“画皮”所迷惑。家庭要织密监护网络,父母的榜样作用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至关重要,家长要掌握吸毒行为的一些特点,及早发现和干预。如发现青少年吸毒或出现药物滥用行为,可寻找专业机构进行正确戒治。 记者: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广泛配合和大力支持。在防范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还需要做好哪些“功课”? 褚宸舸: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做好禁毒工作,要构建法治化缉毒防控体系。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跨部门禁毒大数据平台。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全链条监管,严格管理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法院、检察院要深化行刑衔接与量刑规范化。各级党委需统筹禁毒社会工作队伍,提供专业干预服务。社区须建立宣教执法联防网络,强化娱乐场所监管。社会各界应激活专业化协同力量,尤其是群团、社会组织要加强宣教。唯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打好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陕西日报】如何防范毒品?记者对话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506/26/content_910780.html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佼 记者 冯丽)近日,一堂特殊的“大思政课”在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火热进行。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示范活动,以“知行合一问道智造 经世致用铸魂育人”为主题,师生代表走出校园,深入中国重卡制造业领军企业——陕汽控股,在产业脉搏中感知时代精神,探索思政教育新路径。 在陕汽控股展厅,厚重的历史展品与炫目的多媒体互动交织,师生们沿着企业发展的时间轴,触摸中国民族工业从艰苦创业到创新引领的壮阔征程。当一件件见证峥嵘岁月的实物和现代化的智能制造场景共同呈现时,师生们深刻领悟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如何在新时代焕发出“创新驱动、追求卓越”的澎湃动力。 “展厅里那些斑驳的老设备和现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形成鲜明对比,让我真切理解了什么是‘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伍莎深刻体会到国家的强大离不开一代代建设者的拼搏与坚守,“这份精神财富是思政课最生动的注脚”。 “伟大的成就背后是伟大的精神。”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燕福民聚焦价值转化,“作为新闻人和教育者,我们的使命在于将这些蕴含在‘大国重器’‘工匠精神’中的‘硬核’价值,转化为有温度、能共情、易传播的生动叙事,赋予思政教育更强大的感召力与渗透力。” “当青年学生亲眼目睹了理论如何转化为生产力,精神如何凝聚成力量,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和冲击力,是传统课堂难以企及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表示。 此次“行走的思政课”将课堂延伸到企业一线,让思政教育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陕汽车间轰鸣的生产线,成为诠释“大国工匠”精神与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生动教材。这正是西北政法大学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的创新实践——以行求知,以知促行,在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深度融合中,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当天,西北政法大学“大思政课”育人实践基地、全媒体人才实训基地在陕汽控股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近年来,学校积极打造实践育人新范式,通过构建涵盖红色文化、法治实践、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打造“红色法治研习之旅”等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品牌,构筑起知与行融合、校内外联动的立体育人体系,使得青年学子将爱国志、报国情融入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的青春实践蔚然成风。 作者:张佼 冯丽 【中国教育新闻网】触摸“自力更生”的时代脉动——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在陕汽探寻“知行合一”育人密码 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506/t20250624_2111362064.html
6月13日上午,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 AI 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隆重举行。这是继1月4日校企战略合作签约后,双方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 "技术研发 + 人才孵化" 双轮驱动的法律 AI 生态在西北地区正式落地,开启“技术赋能法律”的西北实践新纪元! 仪式开始,由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主持开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辞。范校长全面肯定了北大法宝的法律专业性,内容丰富性,是国内法律数据库的先行者,与众多法学家均有深入合作,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和AI领域也有众多创新。他提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为西法大的法学教育,法学科研,人才培养,及老师的课题研究都能起到深入的沟通合作机会。西法大图书馆与北大法宝的合作已有20年之久,希望未来能够更深入的利用北大法宝和人工智能开展科研工作和学习。北大法宝创始人赵晓海随后在致辞中指出,北大法宝西安分公司乔迁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双方战略合作的载体,更是法律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西北实践基地,为区域法治建设与科技发展提供支撑。未来北大法宝将致力于从“搭建法律科技实践平台,培养懂法律、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和推动产学研融合,与服务法治建设“三方面努力,持续加强校企合作,用技术赋能法治,用实践检验创新。致辞结束,范九利校长与赵晓海总经理共同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剪彩揭牌,并与各位到场师生合影留念。 落成仪式后,西北政法大学“法宝AI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北大法宝赵晓海总经理做题为《大语言模型对法学的影响与法律人工智能应用实践》讲座,范校长出席,副校长常安主持。 活动初始,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介绍西法大 “法宝AI实训营”安排,自5月起截至目前,已有298名同学加入到今年的线上AI特训活动,7月将继续随暑期学校开展实训活动,共同培养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北大法宝赵总结合其深厚的行业经验与北大法宝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北大法宝依托海量法治数据资源构建的完备智能体系,重点展示了其建设的法治知识图谱平台与大模型能力平台;并从法学教育研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法律知识工程的演进和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实践与未来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人工智能与计算法学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发展浪潮,国际法律科技领域已取得显著突破。在此背景下,法学领域迎来重塑机遇,但高校在有效利用大语言模型 ( LLM )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应对大语言模型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带来的深刻影响,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和与会老师同学详细阐释了北大法宝的见解。 至此,本次仪式完美落幕,各位师生和法宝同事共同见证了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与校企合作的深化,也感受到了法律与科技碰撞的无限可能! 【北大法宝】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AI实训营”隆重举办 https://mp.weixin.qq.com/s/OMqisgqYlqrwzYSdQLmT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