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报道: 8月13日,三门峡市政法领导干部西北政法大学培训基地挂牌、开班仪式同时举行,三门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郭绍伟率该市60余名政法领导干部参加培训。 据悉,举办这种形式的培训班,是三门峡市创新政法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尝试,是凭借高校教育资源优势、提升政法部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的有益探索。在为期4天的培训中,西北政法大学专家、教授将讲授依法行政、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民事诉讼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对《行政强制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了解读。
2011-08-22·贾宇:监督法院审判的评判标准只能是“判决是否合法” ·贾宇:中国死刑必将走向废止 “如果药家鑫都不死,那中国法律已死……如果李昌奎都不死,那中国法律已死……”媒体报道药家鑫案、李昌奎案一路走来,这样的语式表达可说是耳熟能详。 自药家鑫案、李昌奎案引起普遍关注后,网络媒体接着爆出云南昭通男子赛锐27刀砍死女友二审被改判死缓的案件,受害者家属表达对云南省高院判决的不满。几乎同时,桂林人梁勇又通过互联网走进了公众的视野,他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成女士,并肢解、水煮妻子的尸体,在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之后,也被广西高院改判死缓。一时间,“死缓翻案风”风生水起,莫衷一是。 死刑改死缓的争议,实质是触动了国人中“杀人必须偿命”的传统死刑观念。药家鑫案、李昌奎案等涉及死刑的案件一经媒体报道,舆论哗然。视野所及,喊杀声汹涌澎湃,主流意见和被害人亲属一致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事实上,近年来舆论中的喊杀声越来越高,有针对杀人放火犯罪的,有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还有针对交通肇事犯罪的。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历来以礼仪之邦而骄傲,暴戾之气从来不曾成为被推崇的主流文化。而今天,不论公众出于什么样的愤怒,在一个和平年代的文明国家里,出现一浪高过一浪的喊杀声,让人不能不深感忧虑。 慎刑恤典,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是官方的主流观点。早在我国西周时期的经典著作《尚书》就提出“罪疑惟轻,功疑为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注释1)的主张。 先圣孟轲早在2300年前就提出了“不嗜杀人者能一之”的统一论(注释2)。 我们回顾中国古代“盛世”的历史,盛世的缔造者均有一条共同的经验,即明德慎刑,恤刑,所谓“刑罚为盛世所不能废”,亦“为盛世所不尚”。 先看文景之治。汉文帝以缇萦救父为契机,废除了肉刑。景帝继位后,在文帝基础上对肉刑制度作进一步改革,进一步减轻肉刑的处罚。 再看贞观之治。唐太宗即位后,力图完善刑法,指示群臣讨论统治与立法的原则。当时,出现了宽严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大臣封德彝劝以威刑肃天下者,魏征以为不可。因为上言王政本于仁恩,所以爱民厚俗之意,太宗欣然纳之,遂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慎。唐太宗在诏令中说:“泣事慎罚,前王所重”。贞观之治的时候,国家一片太平盛世,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只有几十人。 据《资治通鉴》载:贞观六年(632)十二月;“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使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遗,使至期来诣京师”。贞观七年(633)九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同上书)由此可见,“大治”是行“仁政”、施“德治”的历史必然。 离我们最近的盛世是康乾盛世。康熙治国,一生勤政、慎政,主张仁爱宽刑。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全国秋决(判死刑)的犯人“尚不及四十人”。 在我们的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位列世界第二,又一次走向伟大复兴的时候,在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开创盛世的时代,人文复兴同样值得期待,民众的平和宽厚之心更有高的标准和要求,而不是相反。 注释: 1、《尚书》:“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基本含义是,在处理两可的疑难案件时,宁可偏宽不依常法,也不能错杀无辜。源自西周,西周时期为保证适用法律的谨慎,防止错杀无辜,凡是疑难案件,都采取了从轻处断或赦免的办法。号称是古代中国疑罪从无的名言。 2、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孰能一之?’ 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孰能与之?’对曰:‘天下莫不与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解:孟子拜见梁襄王,出来,对人说:“远看他不像国君,到跟前也不见到威严的所在呀。突然问我说:‘天下怎么能安定?’我回答说:‘平定于统一。’‘谁能统一它呢?’回答说:‘不嗜好杀人的能统一它。’‘谁能跟随他?’回答说:‘天下没有不跟随的啊。大王知道那禾苗吗?七八月之间天旱,禾苗就枯槁了呀。天自然布起云,滂霈下起雨,那禾苗兴盛地长起来呀。它像这样,谁能抵挡它?如今天下的国君,没有不嗜好杀人的啊。如果有不嗜好杀人的,那天下的民人都伸长脖子而盼望他呀。果然是这样啊,民人归附他,如水的顺流而下,滂沛浩大的谁能抵挡它?’”
2011-08-19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举行 本报讯 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赵玎玎 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7月9日在西安举行,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五所高校的书记、校长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领导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这一主题展开研讨。 2010年5月30日,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组成“立格联盟”,并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首次论坛。 “立格”由英文legal音译而来。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介绍说,选用“立格”二字,有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的意思。作为法学教育的五校成立“立格联盟”,就是要为国家的“立格”作出贡献,即一如既往地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担当重任,努力奋斗。同时,也要为中国法学教育“立格”,即为法学教育的规范化、为中国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立格联盟”在推进法学教育改革的同时,还将就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图书文献和学校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定期开展校际互访与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学术合作,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五大法学名校“掌门人”纵论锻造“卓越法律人才” □本报记者台建林 本报通讯员赵玎玎 7月9日,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在发言时开宗明义地指出,今年以来,教育部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针对法学高等教育提出了教育改革项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创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国际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三种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即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的实际岗位工作、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在发言时呼吁:“时代需要高层次、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国家正在推进与公共治理密切相关的重大发展战略,需要一大批高端人才,其中也必然包括能够治理国家、管理社会、驾驭复杂局面的‘治理类’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教育既要面对大众,为法律部门和各行各业培养大批法律人才,同时又要面向未来,培养‘治理类’的卓越法律人才。” 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这一论坛主题,五所政法大学的书记、校长分别进行了发言。 法学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谈到当前法学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黄进认为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较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导致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低下;国际化水平整体较低,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等。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指出,在我国,按照现代法学架构进行的现代法学教育大约只有二十年,法学教育改革仍然在探索阶段,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基本定位不够合理,缺乏准入制度,起点较低,规模较大,难以保障法学教育质量,法学教育与职业结合度较低,与社会需求有一定的距离。学生的法律实务水平普遍不高,同时也不同程度地缺乏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职业伦理等素养。 “法律人才培养的层次多样,而相对应的培养目标单一;重视‘法律工匠’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的现代法治精神不足;法学教育与社会实践脱节,学生的实践能力较为欠缺,法律人才的职业取向与社会需求错位;法律人才呈现结构性过剩,低端法律人才供过于求,高端人才却相当短缺。”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表达了对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现状的忧虑。 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 “教育部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顺应了法学教育职业化转向的趋势。可以说,制定和实施‘卓越计划’是总结新中国法学教育历史经验,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契机,对法学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培养人才,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黄进进一步谈到了“卓越计划”的目标应定位于“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从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在观念上还是将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学学术教育对立起来。‘卓越计划’的实施应当是我国法学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的一个重要的契机,应当用这样一个计划统一法学教育界的思想,推动法学教育向法律职业教育的转变。” 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这一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解决我国法学教育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贾宇指出,西北政法大学总结长期的办学实践,结合时代特征,确立了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教育理念,那就是: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平民情怀。要使学生深刻地认识到:走法治的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是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之路,也是解决当前中国社会面临问题的唯一正确出路;要使学生确立以强烈的责任感来建设伟大祖国的立场;要多了解国际的发展情况,世界的发展情况,取彼之长,为我所用;要教育学生把自己定位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把自身价值的实现,建立在心系底层,面向实际,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础之上。 何勤华认为,卓越法律人才应具备法治精神、丰富的法学知识、充足的法治实践、法律的国际化背景,也就是“应用型、国际型、创新型的高端人才”。这就要求学生“有促进正义、维护正义的理想、基本功扎实、知识面广、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在培养标准上,应该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法学的特点,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形成执政为民的世界观。 对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他认为,创新培养模式必须准确界定卓越法律人才的品质和规格,合理界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阶段,运用有效的方式、方法、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养,实行导师制在课堂教学外对学生进行全程指导,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建立学生遴选和淘汰机制,保证培养对象具备成为卓越法律人才的品质和学习能力。 法学教育的改革探索模式 五所高校一直在不断地探索法律教育方面的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学校将法学教育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整合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施6年两阶段“4年基础学习+2年应用学习”融贯式培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行法学本科教育学制过短的问题,增加现行模式缺乏的知识应用、职业技能和职业伦理训练。实行“分站式”专业实习模式,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就业方向,在专业实习课程中选择参加两站进行专业实习。加强“法律诊所教育”,推进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改革。 西南政法大学的“实务人才实验班”和“学术人才实验班”:分别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独立培养,配置高水准的师资团队,项目人才统一实行择优培养、末位淘汰和选拔递补机制,并力求在学制上有所突破。推广小班教学和启发式、思辨式、案例式等教学模式。其中,“实务人才实验班”将特别突出社会实践环节,“学术人才实验班”则侧重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华东政法大学的“通识教育+跨学科(专业)教育+校企联合培养+科研能力训练”培养模式:拟结合本科招生,进行双主修、双学位、双校复合等方式培养。试行“4+2”模式本硕贯通体制,重点培养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航运等方面的国际化经贸法律人才,试行“4+1”国际化培养,本科毕业后到海外高校攻读学位或者开展技能培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构建本科创新拔尖人才“文澜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适合培养“文澜人才”需要的招生机制或生源选拔机制,实行本硕连读,采取2+2+2的培养方式分阶段培养,即通识教育、专业课程学习和基础职业训练、研究生学习阶段,并进行分流培养。由学生根据兴趣和能力,分别选择专业学位研究生和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实行导师制为主、课堂教学为辅教学,学校与职业部门联合培养,通过国际合作办学培养国际视野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的“实务培训模式”:从2008年开始,35岁以下的法学专业青年教师开始全部轮流在司法机关兼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1年,使青年法学教师在研究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切实的“理论联系实际”。从2008年开始,学校推荐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综合素质高的法学教师,挂职司法机关领导岗位1年。学校首创了法科研究生在司法机关实训半年担任见习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的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为期6个月的实务训练,已建立了39个研究生实训基地,有一千七百三十余名法科研究生参加了实训。
2011-07-13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7月9日隆重举行,来自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及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五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等齐聚古城西安,围绕“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展开研讨。人民日报、新华社、陕西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持续关注报道。 我国首部法学高等教育指导文件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年底启动 本报西安7月10日电 (记者杨彦)记者从9日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获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据介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指导性文件,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这次卓越计划的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此次卓越计划提出的“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是由高校与实务部门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共同主体,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选送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岗位工作1—2年,从法律实际工作部门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 “立格联盟”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大学。 《 人民日报 》( 2011年07月11日 12 版)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于今年底启动 人民网西安7月9日电 (记者杨彦)从今天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获悉,教育部即将推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据介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是建国以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的指导性文件。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说,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整体办学水平较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导致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低下;国际化水平整体较低,不能适应法学教育国际化和法律职业竞争国际化的需要,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为培养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教育部决定实施法学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这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黄进介绍,今年4月1日,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卓越计划的实施背景、意义及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研讨,并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6月2日,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会议讨论了卓越计划专家工作组提交的实施卓越计划文件草案,并围绕法学教育的定位、卓越计划的实施目标、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的内涵、各类型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逻辑关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会在今年底正式启动。 黄进透露,这次卓越计划实施的主体层次在本科阶段,向上适当延伸到硕士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目前,初步列入文件草案的主要任务包括: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等等。 他说,此次卓越计划提出的“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是以常态化、规范化的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加强高等学校与实务部门合作,由高校与实务部门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共同主体,一起承担法律人才培养的职责。其主要内涵是实现实务部门与学校在培养目标制定、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人才培养环节的紧密合作,共同培养具有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与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在这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还将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的实际岗位工作1-2年,积累法律实践经验。从法律实际工作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在培养机制方面,卓越计划另一个重点是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鼓励高校与国外顶尖院校合作,支持高水平的中外合作项目。发挥国内一流法学院校的办学优势和创新能力,引进海外顶尖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教师互派、学生交流、合作研究、联合培养、共建课程、远程教育、开发项目、短期交流、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等形式创新“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 据了解,“立格联盟”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大学。“立格”是英语legal(法律)的音译,中文“立格”又包含有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的寓意。联盟高校将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在推进法学教育改革的同时,就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图书文献和学校行政管理等方面开展校际互访与经验交流活动。2010年5月30日,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高端人才”为主题的首届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并宣布联盟成立。下一届论坛将于明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中国将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新华网西安7月9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9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上了解到,中国将在今年底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本次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协办。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理念、模式与机制做了介绍。 他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之后,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实施了两个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计划”;在工程教育领域教育部推出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会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 目前,初步列入文件草案的主要任务包括: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在培养机制方面,卓越计划的一个重点任务是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在这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还将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另一个重点是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 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召开 本报讯 (记者 李向红)7月9日上午,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在西安召开。来自全国5所政法大学代表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这一主题各抒己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中国法学会学术研究处处长彭伶、省教育厅副厅长郭立宏等出席了论坛。 “立格”即英文“legal”的音译,中文“立格”,意为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此次论坛是针对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准备率先在法学专业启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而顺应召开的。 论坛结束后,代表们共同决定了下届“立格联盟”的举办地为西南政法大学。
2011-07-11我国首部法学高等教育指导文件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年底启动 本报西安7月10日电 (记者杨彦)记者从9日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获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据介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指导性文件,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这次卓越计划的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此次卓越计划提出的“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是由高校与实务部门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共同主体,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选送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岗位工作1—2年,从法律实际工作部门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 “立格联盟”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大学。 《 人民日报 》( 2011年07月11日 12 版)
2011-07-11人民网西安7月9日电 (记者杨彦)从今天在西北政法大学召开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获悉,教育部即将推出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据介绍,“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是建国以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第一个关于法学高等教育的专门的指导性文件。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工作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说,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整体办学水平较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导致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职业技能低下;国际化水平整体较低,不能适应法学教育国际化和法律职业竞争国际化的需要,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法律人才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为培养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教育部决定实施法学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这也是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最先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黄进介绍,今年4月1日,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卓越计划的实施背景、意义及面临的形势任务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研讨,并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6月2日,专家咨询组、专家工作组第二次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会议讨论了卓越计划专家工作组提交的实施卓越计划文件草案,并围绕法学教育的定位、卓越计划的实施目标、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的内涵、各类型人才培养模式之间的逻辑关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会在今年底正式启动。 黄进透露,这次卓越计划实施的主体层次在本科阶段,向上适当延伸到硕士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目前,初步列入文件草案的主要任务包括: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等等。 他说,此次卓越计划提出的“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是以常态化、规范化的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加强高等学校与实务部门合作,由高校与实务部门作为法律人才培养的共同主体,一起承担法律人才培养的职责。其主要内涵是实现实务部门与学校在培养目标制定、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人才培养环节的紧密合作,共同培养具有系统、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与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在这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还将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的实际岗位工作1-2年,积累法律实践经验。从法律实际工作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法律专业课程教学任务。 在培养机制方面,卓越计划另一个重点是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鼓励高校与国外顶尖院校合作,支持高水平的中外合作项目。发挥国内一流法学院校的办学优势和创新能力,引进海外顶尖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通过教师互派、学生交流、合作研究、联合培养、共建课程、远程教育、开发项目、短期交流、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等形式创新“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 据了解,“立格联盟”成员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大学。“立格”是英语legal(法律)的音译,中文“立格”又包含有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的寓意。联盟高校将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在推进法学教育改革的同时,就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图书文献和学校行政管理等方面开展校际互访与经验交流活动。2010年5月30日,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高端人才”为主题的首届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并宣布联盟成立。下一届论坛将于明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2011-07-11新华网西安7月9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9日在西北政法大学举行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上了解到,中国将在今年底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本次论坛由西北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协办。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理念、模式与机制做了介绍。 他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之后,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实施了两个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计划”;在工程教育领域教育部推出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会在今年年底正式启动。 目前,初步列入文件草案的主要任务包括: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法律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创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 在培养机制方面,卓越计划的一个重点任务是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在这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还将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另一个重点是探索“国内--海外联合培养”机制。
2011-07-11本报讯 (记者 李向红)7月9日上午,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二届高峰论坛在西安召开。来自全国5所政法大学代表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研究”这一主题各抒己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霍宪丹、中国法学会学术研究处处长彭伶、省教育厅副厅长郭立宏等出席了论坛。 “立格”即英文“legal”的音译,中文“立格”,意为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此次论坛是针对教育部在社会科学领域准备率先在法学专业启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而顺应召开的。 论坛结束后,代表们共同决定了下届“立格联盟”的举办地为西南政法大学。
2011-07-11周泳春在乡村调研 四川新闻网达州6月2日讯(张飞 记者 靳廷江)作为一名品学兼优的美女大学生,毕业后是在繁华的都市工作?还是到偏远的农村去?四川省委组织部2007届选调生周泳春毅然决定:从农村来,到农村去!从此,她在乡村工作到现在,主动放弃了一次又一次调入城市工作的机会。 选择到农村工作 多次拒绝调入城市 2007年,周泳春从陕西西北政法大学毕业。两个选择摆在面前:一边是陕西省宝鸡市党政机关部门,可以顺利跳出“农门”;一边是作为选调生,到开江县广福镇工作。 她选择了后者。她说:“我在农村长大,心里更清楚那里需要读书人。” 1986年,周泳春出生于一个普通农家,深知稼穑艰辛,农村是她的精神家园,农民是她难以舍弃的牵挂。 在有的人眼里,选调生只是把基层当跳板,属“飞鸽”牌。倔强的周泳春,却是把根扎在了“土”里,这一扎,就是四年。 由于工作能力突出,她曾被先后推荐到达州市委组织部和开江县委组织部锻炼,期间均有留用机会。又是城市、机关,可她的选择又一次那么坚定与果决。她向组织递交申请,主动要求再到乡镇工作。2010年,她扎根基层的选择定在了开江回龙镇。 “相比城市,我更喜欢乡村;相比机关,我更喜欢基层。我还年轻,还需要在基层更多的锻炼。”周泳春说。 办公室作宿舍 四年写下10万字工作笔记 2007年,刚到农村工作的周泳春在办公室搭了张床住了下来。作为负责撰写各种材料的年轻人,她要求自己“文章不写一句空”。为了全面了解当地的各种情况,她一有机会就下村调研。 每次下村,她都随身携带着一本厚厚的工作日志。她将自己每次下村所看所做所想都记录在日志里,要求自己实行“工作销号制”,履职尽责,切实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开春以来,连续下了几天的大雪。恶劣的天气让她一直高烧不退。翻开日志:“五保户李良福反映御寒被子不够,最近还老打喷嚏、咳嗽。”想到李良福也许还焦急地等待有人能帮助他解决抗冻保暖问题,她不顾自己也还生病的身体,和村干部一起爬上山腰李良福的家。她摸了摸李良福身上的衣服,再翻看他的被子,对于像他这样70多岁的老人家,确实显得单薄。她连忙将救济棉衣和棉被递给老人,并详细询问老人的咳嗽情况。得知老人舍不得药钱而不去治病的情况,她立即掏出200元钱递到老人手中,叮嘱老人一定要治好病,别落下病根。老人激动地说:“上次也就随便给丫头一说,这就一直记挂着我,真是感谢呀。要不然,这么冷的天还不知道能不能熬过去呢!”在场的村干部担心地问:“小周,你这身体也不舒服,没必要亲自来嘛。”她笑笑说:“我这点小病算什么。” 周泳春在乡村调研 四年来,她写下了10万字的工作笔记。“句句饱含对农民的关心。”她的一名同事说。 (四川新闻网)
2011-06-17(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朱妮是我省首批大学生村官,三年前,刚刚走出校门她就来到山阳县牛耳川镇牛耳川村。朱妮平常喜欢写网络日志,畅谈自己的工作计划、总结,记录生活中的喜乐忧愁。今天我们就通过她的网络日志,了解这位女大学生村官,在三年的基层生活中所历经的磨练和收获。 朱妮,今年26岁,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任山阳县牛耳川村党支部书记助理。 日记节选 日期:2010年8月7日 n年不遇的山洪…… 我在一线抗洪…… 不敢说累,只能说这是我以前没有接触到的工作,看见那无情的洪水,很难过…… 看见那倒塌的房屋,不爽…… 没有想到老天爷突然发了这么大的脾气,我们一个个穿上了雨衣,…… 去年夏天,陕南地区发生特大洪灾,牛耳川村被洪水围困,朱妮始终坚守一线,转移群众、巡查堤防,当暴雨再次袭来,在房屋垮塌前半小时,她赶到在危房中居住的彭易根老两口家,及时将老人和家中的寿材转移出来,还把身上仅有的200多元钱给了老人。就在她坚守抗洪一线的时候,家里奶奶病危,她抽不出时间回家看看,直到奶奶病故,她也没能见上奶奶最后一面。 日记节选 日期 :2011年5月31日 今天去彭易根老两口家帮他们办建房申请书,镇上说明天开会研究,相信很快就会批下来,很开心。汛期到了,明天必须去赵坪组看那几家危房户,不知道这几天有没有什么新情况,他们的处境真让人揪心啊! 一场洪灾让朱妮刻骨铭心,今年她早早的就开始查访危房户。村民何福是要查访的重点户,他家住在半山上。屋后几棵树高出屋顶,摇摇欲倒,存在安全隐患。由于那几棵树不是自家的,不能砍伐。朱妮只好和组长出面协调两家,合理的把树清理了,不能让树倒了砸坏了房,伤了人。 朱妮:雨严重就不要在屋里住,尽量出来,先保证人安全,咱有人啥就都有。 查访完危房户,朱妮赶着回村委会向支书汇报情况,和村文书商量上报给镇上的危房户情况表。 牛耳川村支书 胡咸华:我们村上现在也离不开她,啥事一安排,她就及时解决了,是村上一个得力的好帮手。 记者:你今年做村官几年了? 朱妮:三年了。 记者:那就是马上到期了? 朱妮:是啊。 记者:到期以后有啥打算? 朱妮:应该是续签吧。 记者:为什么要续签? 朱妮:觉得自己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把这丢了,觉得太可惜了。有些事干了半截子,跟这地方的人处的时间长了,很有感情,还有工作,放不下了都。 尽管每天的工作又累又繁琐,家里父母也盼着女儿能调到离家近的地方,找个男朋友过上稳定的生活,但执著的朱妮却说:我的心在牛耳川村,什么时候这里的人和事让我不揪心了,我才会离开。 日志节选 2011年5月22日 看着别人老是那样的风光,我就觉得我们是那样的素面朝天,我们是基层的,我们光明磊落,我们笑的开心,我们累的甘愿,我们愿意生活在我们的工作环境中,我们勤恳的工作,我们不需要别人来肯定什么,因为我们只图自己的心安……我们既然选择了,就去做……
2011-06-15本报记者 苏欣雨 霍海澎 访谈嘉宾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褚宸舸 陕西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 王龙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尚武 2025年6月26日是第38个国际禁毒日。为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本报特邀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和高校专家,从不同角度解读毒品的危害,以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记者:经过多年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吸毒会成瘾众所周知。但是,吸毒的危害绝不仅仅是成瘾。请概述其危害,以及如何做好防范? 褚宸舸:吸毒对个人、家庭、社会都有很大的危害。从个人角度来看,吸毒成瘾属于复发性的脑病,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会导致人格扭曲,引发自残、自杀等行为或易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从家庭角度来看,吸毒导致家庭关系紧张,家庭功能受损。从社会角度来看,吸毒败坏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会消耗巨额社会财富,易导致肇事肇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防范毒品,首先,要筑牢自我防线。个人是抵御毒品侵蚀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因此,每个人都应强化对毒品伪装性的辨识能力,坚决拒绝陌生人递送的不明饮品、香烟等。其次,要建立健康的情绪疏导机制。吸毒行为极易由“缓解焦虑”产生,个人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可有效降低成瘾风险。最后,要树立“拒绝第一口”的底线意识。吸毒的口子一旦打开,想要收住非常困难。 记者:我们知道,禁毒领域的“暗战”是非常隐蔽而激烈的。请问当前我省毒品犯罪呈现哪些新趋势,打击毒品犯罪面临哪些新挑战? 王龙:通过长期高压严打、综合治理,全省毒情形势总体可控。但受国际毒潮泛滥大环境影响,省内禁毒斗争形势依然复杂,毒品违法犯罪出现一些新的变化趋势:一是毒品滥用结构更加复杂。毒品滥用种类由传统的海洛因、冰毒向更易获取、价格更低、效果相似的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及未列管成瘾性物质转变,大麻及大麻制品、合成大麻素、“笑气”、丁烷等滥用问题明显增多。二是制贩毒活动日趋隐蔽。“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寄递”等非接触式毒品犯罪方式已成新常态。同时,个别具有生物化工背景的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非法研制生产非列管成瘾性物质,对缉毒侦查工作提出新挑战。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近年来,我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清源断流”行动,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力求斩链断根、除恶务尽。 记者:吸毒成瘾是吸毒人员戒毒面临的最大挑战,战胜毒瘾靠什么? 尚武:吸毒者要戒除毒瘾,除了要进行生理脱毒,还要给予心理干预,消除其心理依赖。同时,需要家庭关怀和社会帮扶。因此,戒除毒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吸毒者自身要有顽强的意志力,还需有社会各方的通力协作。因此,我想要告诉大家:远离毒品,永远别碰第一口。毒品没有“侥幸”,一次尝试就会毁掉一生。战胜毒瘾不是只有意志力就可以,戒毒之路异常艰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认清危害,远离毒品。 记者:现在毒品的伪装性和诱惑性更强,青少年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尚武:毒品是全球性公害,青少年是毒品预防的重点人群。青少年因其好奇心强、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成为毒品的受害者。因此,青少年要主动通过课堂、禁毒宣传、官方媒体等学习毒品知识,了解毒品的种类、危害和成瘾机制,特别是对以新精神活性物质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的伪装性、迷惑性加强学习掌握。不要轻信“吸毒减肥”“偶尔吸无妨”等谎言,不要搭理“毒品能治病”“免费请你吸”等鬼话,不被“潮流体验”的“画皮”所迷惑。家庭要织密监护网络,父母的榜样作用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至关重要,家长要掌握吸毒行为的一些特点,及早发现和干预。如发现青少年吸毒或出现药物滥用行为,可寻找专业机构进行正确戒治。 记者:禁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方广泛配合和大力支持。在防范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还需要做好哪些“功课”? 褚宸舸: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做好禁毒工作,要构建法治化缉毒防控体系。公安机关应当建立跨部门禁毒大数据平台。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全链条监管,严格管理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法院、检察院要深化行刑衔接与量刑规范化。各级党委需统筹禁毒社会工作队伍,提供专业干预服务。社区须建立宣教执法联防网络,强化娱乐场所监管。社会各界应激活专业化协同力量,尤其是群团、社会组织要加强宣教。唯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打好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陕西日报】如何防范毒品?记者对话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https://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506/26/content_910780.html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佼 记者 冯丽)近日,一堂特殊的“大思政课”在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火热进行。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示范活动,以“知行合一问道智造 经世致用铸魂育人”为主题,师生代表走出校园,深入中国重卡制造业领军企业——陕汽控股,在产业脉搏中感知时代精神,探索思政教育新路径。 在陕汽控股展厅,厚重的历史展品与炫目的多媒体互动交织,师生们沿着企业发展的时间轴,触摸中国民族工业从艰苦创业到创新引领的壮阔征程。当一件件见证峥嵘岁月的实物和现代化的智能制造场景共同呈现时,师生们深刻领悟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如何在新时代焕发出“创新驱动、追求卓越”的澎湃动力。 “展厅里那些斑驳的老设备和现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形成鲜明对比,让我真切理解了什么是‘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伍莎深刻体会到国家的强大离不开一代代建设者的拼搏与坚守,“这份精神财富是思政课最生动的注脚”。 “伟大的成就背后是伟大的精神。”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燕福民聚焦价值转化,“作为新闻人和教育者,我们的使命在于将这些蕴含在‘大国重器’‘工匠精神’中的‘硬核’价值,转化为有温度、能共情、易传播的生动叙事,赋予思政教育更强大的感召力与渗透力。” “当青年学生亲眼目睹了理论如何转化为生产力,精神如何凝聚成力量,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和冲击力,是传统课堂难以企及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表示。 此次“行走的思政课”将课堂延伸到企业一线,让思政教育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陕汽车间轰鸣的生产线,成为诠释“大国工匠”精神与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生动教材。这正是西北政法大学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的创新实践——以行求知,以知促行,在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深度融合中,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当天,西北政法大学“大思政课”育人实践基地、全媒体人才实训基地在陕汽控股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近年来,学校积极打造实践育人新范式,通过构建涵盖红色文化、法治实践、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打造“红色法治研习之旅”等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品牌,构筑起知与行融合、校内外联动的立体育人体系,使得青年学子将爱国志、报国情融入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的青春实践蔚然成风。 作者:张佼 冯丽 【中国教育新闻网】触摸“自力更生”的时代脉动——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在陕汽探寻“知行合一”育人密码 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506/t20250624_2111362064.html
6月13日上午,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 AI 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隆重举行。这是继1月4日校企战略合作签约后,双方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 "技术研发 + 人才孵化" 双轮驱动的法律 AI 生态在西北地区正式落地,开启“技术赋能法律”的西北实践新纪元! 仪式开始,由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主持开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辞。范校长全面肯定了北大法宝的法律专业性,内容丰富性,是国内法律数据库的先行者,与众多法学家均有深入合作,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和AI领域也有众多创新。他提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为西法大的法学教育,法学科研,人才培养,及老师的课题研究都能起到深入的沟通合作机会。西法大图书馆与北大法宝的合作已有20年之久,希望未来能够更深入的利用北大法宝和人工智能开展科研工作和学习。北大法宝创始人赵晓海随后在致辞中指出,北大法宝西安分公司乔迁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双方战略合作的载体,更是法律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西北实践基地,为区域法治建设与科技发展提供支撑。未来北大法宝将致力于从“搭建法律科技实践平台,培养懂法律、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和推动产学研融合,与服务法治建设“三方面努力,持续加强校企合作,用技术赋能法治,用实践检验创新。致辞结束,范九利校长与赵晓海总经理共同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剪彩揭牌,并与各位到场师生合影留念。 落成仪式后,西北政法大学“法宝AI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北大法宝赵晓海总经理做题为《大语言模型对法学的影响与法律人工智能应用实践》讲座,范校长出席,副校长常安主持。 活动初始,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介绍西法大 “法宝AI实训营”安排,自5月起截至目前,已有298名同学加入到今年的线上AI特训活动,7月将继续随暑期学校开展实训活动,共同培养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北大法宝赵总结合其深厚的行业经验与北大法宝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北大法宝依托海量法治数据资源构建的完备智能体系,重点展示了其建设的法治知识图谱平台与大模型能力平台;并从法学教育研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法律知识工程的演进和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实践与未来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人工智能与计算法学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发展浪潮,国际法律科技领域已取得显著突破。在此背景下,法学领域迎来重塑机遇,但高校在有效利用大语言模型 ( LLM )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应对大语言模型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带来的深刻影响,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和与会老师同学详细阐释了北大法宝的见解。 至此,本次仪式完美落幕,各位师生和法宝同事共同见证了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与校企合作的深化,也感受到了法律与科技碰撞的无限可能! 【北大法宝】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AI实训营”隆重举办 https://mp.weixin.qq.com/s/OMqisgqYlqrwzYSdQLmT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