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无证且醉酒驾驶,造成4死1伤。一个在市区飚车致使一名大学生当场死亡。同样是明知故犯,同样是酿成惨剧,为何一个被判3年,一个却是死刑?被告人是过失还是故意犯罪?法院的判决究竟是依照法律还是被民意绑架?治乱是否该动用重典?我们的立法和司法完善又需要怎样的努力?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2009年8月30日作客陕西卫视《开坛》栏目,评议《车轮下的罪与恕》。
2009-09-07近年来,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业务素质要求。 以审理离婚案件为例。一些离婚案中,丈夫到外地打工,时间长了可能出现感情变故。在家留守的妻子到法院提出离婚。在没有其它方式送达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登报公告送达;公告期过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仅从司法程序上讲,法官的工作没有问题。过一段时间,外出打工的丈夫回来了,发现法院已判决其离婚,提出以前还有共同债务、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等,要求法院予以再审。 单纯的法律效果并不等于好的社会效果。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如果仅仅做到了依法裁判,并不能必然产生有效化解矛盾、解决实际纠纷的效果。定纷止争,才是中国国情下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迫切需求。人民法官要始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在法律之内寻求社会效果。 我注意到,陕西一些基层法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积极走访当事人的近亲属,掌握当事人的通讯方式等基本信息,用视频聊天工具、电子邮件的形式,把身处两地的丈夫和妻子叫到网吧,在网络上进行调解,同时将证据固定下来,调解不成的再判决离婚。这样就真正做到了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在办理案件时应主动承担起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要全面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善于掌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按照既定的、科学的规则解释和适用法律,正确合理地解决规范冲突,积极能动地填补法律漏洞;要把法律吃透,把案情和问题吃透,结合具体案情考虑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矛盾,真正解决问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培养敬业精神,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案结事了,才能真正赢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2009-08-19图为河南省第一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郑红瑞(中)正在指导服刑人员进行粉笔画创作。 关注河南监狱劳教系统一线警察系列报道 前不久,一名服刑人员为发泄心中的不满,借机寻衅滋事,突然将一盆脏水泼向另一名服刑人员。在场的人被这一幕都吓惊呆了。因为,被泼的服刑人员是曾让人谈之色变的号称“东北虎”的韩笑(化名)。只见韩笑摸了一把脸上的水,然后笑着说:“兄弟,你咋知道我热了呢?谢谢啊。”说完,向监舍走去。 这一幕的发生让不少服刑人员连呼:“韩笑变了!”其实,在场的每一名服刑人员更敬重的是那个“训”虎的人,———河南省第一监狱教育改造科副科长郑红瑞。 用火热的心融化“坚冰” 17年前,郑红瑞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一直工作在河南省第一监狱的教育改造第一线,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实实在在的业绩。 监狱在组织管教警察对重点服刑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时,不少警察一提起被称之为“东北虎”的韩笑,都不停地摇头。监狱长点名让郑红瑞负责韩笑的教育改造工作,并与其签订了“责任状”,要求尽快见效果。郑红瑞微微一笑说:“在监狱这样浓厚的教育改造氛围内,我非常有信心。别说是啃骨头,就是块冰,我也要给他焐热了。” 郑红瑞了解到,韩笑入狱前,在案发地口碑极差,且作案手段残忍,其家人已与其断绝关系,入狱后,没有家人探视他。郑红瑞得知这些情况后,给他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和方便面说:“家里人这么长时间都没与你联系,这是监狱为常年见不到亲人的服刑人员发放的生活用品。” 韩笑听后一下子愣住了,过了半天才语无伦次地说:“让监狱破费了,谢谢……”细心的郑红瑞看到韩笑的喉结动了几下,但他还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郑红瑞断定,韩笑的内心也很脆弱,但很爱面子,就决定寻找他的亲人共同对其进行帮教。 在监狱的大力支持和韩笑原籍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郑红瑞通过写信、打电话等多种方式,终于有了其母的消息。之后不久,郑红瑞亲自把其母接到监狱。当韩笑看到8年未谋面的母亲时,泪水夺眶而出,他跪在母亲面前说:“妈,我错了。您为我操碎了心……”由此,韩笑的变化很大。此刻,郑红瑞不失时机地对他进行教育,与其谈心,讲做人的道理,使他很快成为了监狱教育改造积极分子。 面对韩笑的变化,郑红瑞自我总结说:“在‘首要标准’的指引下,我不回避矛盾,不拔高观点,不强加思想,而是摆事实,讲道理,解‘扣子’。在个别教育的时间选择上,我努力抓住容易形成个别教育效果的契机和突破口;在个别教育的场合和方式安排上,我根据教育内容和服刑人员的心理特点进行合适选择,用爱心融化了一块块坚冰。让一个服刑人员能脱胎换骨,社会上就会少一个坏人,多一个好人,家庭就会多一份和睦,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 让服刑者感受法律温暖 有一天,郑红瑞发现田田精神恍惚,似乎有着很重的心事,于是便将其带到谈话室。在谈话中,郑红瑞得知,入狱前,田田与同村一年轻人发生了冲突,将对方重伤致死。被害人是他们家三代单传的独苗,他的死亡引起了其家族的极大愤怒,将田田家的房子给拆了。田田的父母无奈之下,只好远走他乡在豫东的一个村庄临时住了下来。田田的父母刚过上几天安稳的日子,就赶上乡里修公路,他们居住的马棚成了临街房。同村的一户王姓人家,见房子升值,说马棚占的地方是他们家祖传的宅基地,经常上门撵他们,两位老人陷入了痛苦之中,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狱中的儿子。 想到自己的一时犯罪,给亲人造成如此大的磨难,田田心中痛苦万分,对生活也彻底地失去了信心。郑红瑞想,如果这件事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对田田的教育改造产生不利影响。经监狱领导同意,郑红瑞马上驱车赶到田田父母的住处,在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的帮助下,他首先找到了王某,给他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使其打消了纠缠要房子的念头。此事在当地群众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他们纷纷说:“监狱警察真好,对服刑人员家的事也这么关心。” 事后,田田说:“当时,我真想越狱去找那个姓王的算账,然后一死了之。是监狱警察帮助了我们,让年迈的父母有了落脚之处。我一定好好改造,才能报答关心帮助过我的人。” 郑红瑞由衷地说:“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要通过依法维权,使服刑人员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所带来的温暖。” 亲人的理解成为工作动力 “他整天不回家,我已经习惯了。如果他老老实实地在家呆一天,我反倒觉得不踏实。”郑红瑞的妻子说,他有抽烟的习惯,但这一习惯突然改变了,一问他,他笑着说抽烟有害健康,已经戒掉了。而一到发工资的日子,他并没有因戒烟而省钱,有时还会比平时少几百元,还从兜里发现了药费证据。家里人以为他得了病,就拉着他去医院,他才说出实情:是给一个生病的服刑人员买了自费药品。 在亲人的支持下,郑红瑞的工作积极性高涨,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改造的工作之中。他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对服刑人员进行个别教育转化的新方法、新途径,起草制定了一套具有科学性、操作性较强的教育转化方案,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回想起这些年的工作,郑红瑞感慨地说:“教育改造第一线有多少故事,我一时也难以说清楚。有苦有累,也有快乐,在监狱领导的支持和亲人的理解下,看着一个个合格的刑满释放人员走出监狱的大门,我心里很甜,所以也有一种特殊的成就和自豪感……” 文/图本报通讯员施国政
2009-07-03阳光讯 近日,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会一行七人冒着大雨,踏着泥泞的山路,代表全院学生来到陕南山区镇安县回龙镇水源初级小学举行“欢庆六一与爱同行”公益活动。他们此行得到了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并多方筹集资金三千余元,不仅为山区小朋友们带去了节日的问候,还带去了崭新的书包、作业本等学习用品和体育用品,以及部分老师捐赠的生活用品。
2009-06-17【按语】5月25日《中国青年报》长篇报道《“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调查》采访我校行政法学院褚宸舸讲师(博士生)。褚老师对该事件进行了全面的点评,报纸摘发了部分内容,该事件后续报道将继续进行。 “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调查 实习生 来扬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25 两篇硕士论文的对比。图中“中文摘要”部分基本相同。 5月21日中午12时31分,有网友在“天涯社区”论坛的“天涯杂谈”版发表了一篇题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直接用替换键搞定,我无语了》的帖子。发帖人写道: “昨晚在期刊网上查资料的时候,无意中下载了这两篇硕士论文,看着题目就觉得有点诡异,打开来细看,我K,原来真是抄袭的啊,而且抄的还特别夸张,直接用替换键搞定。学术造假的新闻、论文抄袭的故事咱也听多了看多了,但看到这样抄袭的还是第一次,这可是硕士论文啊……” “也不带这么抄袭的吧?” 发帖人小萧所指的“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是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的一篇硕士学位论文。这篇被指“抄袭”的论文题为《山东省FEEEP协调度研究》:“作者:袁×;指导教师:杨××教授;答辩日期:2007年11月;网络出版投稿时间:2008年3月19日”。而被抄袭的对象是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的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江苏省FEEEP协调度研究》,作者:曾××;指导教师:胡××教授;答辩日期:2006年12月27日;网络出版投稿时间: 2007年7月16日。” 小萧在帖子中描述了两篇论文的比对情况: “这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把江苏的统计数据换成山东的统计数据,以及一些统计指标的对比排序结果稍微改变之外,从摘要到目录到文献综述到正文分析再到后面的对策几乎完全一样,就连参考文献的排列顺序也TMD一模一样,就差后面的致谢不同了,太夸张了。” 随后他写道:“虽然说现在所谓的学术论文多是垃圾,除了自己之外没几个人看,但也不带这么抄袭的吧?”他从两篇论文中摘出了一些段落,“让大家看看怎么个满篇抄袭法”。 小萧一共列出了5处内容,分别摘自论文的中文摘要、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从贴出的内容看,两篇论文的内容几乎完全一样。 小萧告诉笔者,他发现这件事是“挺偶然的”。他目前正在看一些劳动经济学方面的书,5月20日晚,他在学校图书馆看到一本《劳动经济学——理论与中国现实》的书,其中第23页提到的一篇论文——《丢失的女人与茶叶价格——与特定性别有关的收入对性别失衡的影响》引起了他的兴趣,就想上网查一下这篇论文。回到宿舍后,他在中国知网搜索系统里输入“丢失的女人与茶叶”后,并没有查到该论文。于是他更换了搜索词条,转而搜索“人口与经济”这一主题的相关论文,在检索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搜索“人口结构”后,他找到了一些论文,就把它们下载下来。其中包括《江苏省FEEEP协调度研究》和《山东省FEEEP协调度研究》,它们都作为“引证文献”,被显示在一篇题为《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评价研究》的论文的下载界面上。该页面还显示,这两篇硕士学位论文都被收录在“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 根据小萧的介绍,笔者从中国知网上下载了这两篇硕士学位论文。经过仔细比对,笔者发现,除了省份名称不同外,两篇论文的章节结构完全一样。而论文的内容,正如小萧在帖子中所描述的那样,“除了把‘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把江苏的统计数据换成山东的统计数据,以及一些统计指标的对比排序结果稍微改变之外,从摘要到目录到文献综述到正文分析再到后面的对策几乎完全一样”。 小萧在下载完相关论文后,很快就注意到上述两篇学位论文的题目相似性。他先看了山东那篇的摘要,再打开看江苏那篇的,发现摘要很相似,于是开始对两篇论文的内容进行认真对比。小萧发现,尽管两篇论文的数据和一些分析指标排列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是论文的结论和其他部分完全一样。他感到十分震惊,于是就想发到网上去。他还在网上查了一下该怎么举报论文抄袭的,但没查到,并且那天晚上他上不了“天涯社区”,所以就没能在当天把帖子发出来。 5月21日上午10时,小萧的导师找他谈事。在谈正事前,小萧把发现抄袭论文的事告诉了导师。“她听我说之后说可以去举报,我说不知道在哪里举报啊,发到网上算了。”小萧说。他最后选择了在天涯社区的“天涯杂谈”、经济论坛和凯迪社区的“猫眼看人”板块上发这个帖子。 这个被冠以“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的帖子很快在互联网上流传开来。截至5月24日晚7时,“天涯杂谈”上的该帖子共被访问35650次,有292个回复,其中5月21日当天就有超过100个回复。许多回帖者对抄袭现象表示了惊讶和愤怒,甚至贴出了从网上搜索到的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但也有回帖者表示,目前论文拼凑和抄袭的现象很常见,甚至有人认为发帖人将此事“曝光”的做法“损人不利己”,还可能“别有用心”。 小萧对质疑他发帖动机的回复进行了回应:“没想到有那么多人骂我,土壤如此丰厚,也难怪学术如此腐败,抄袭如此猖狂了。”但他同时也在反思,“我就是在反思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我这种行为进行指责谩骂。”小萧说。 “当初发帖,就是因为觉得实在太夸张了,拿给大家看,希望以后即使抄袭,也不要抄得这么过分,很容易被发现的。”小萧告诉笔者,“像我这种非本专业的人都能发现抄袭,那些专业的更容易发现了。” 谁为抄袭论文顺利过关负责? 在互联网搜索引擎上输入“论文抄袭”4个字,用户可以得到几千万条搜索结果。近年来,因论文抄袭引发的新闻事件也比比皆是。2008年10月21日的《人民日报》曾报道了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贾某因抄袭被检举而受到取消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处罚;今年也发生了云南中医学院院长被指抄袭论文、广东商学院一名副教授被指抄袭重庆长江师范学院一名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的事件。还有一些论文抄袭事件虽未被媒体报道,却被举报人发到网上“曝光”。在小萧发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的帖子前,有网友将另一学位论文抄袭的例子发在博客中,题目取名为“奇闻:居然有如此大胆抄袭的学位论文!”。也有网友在小萧发的帖子后回复说,“名字都没改的我都见过,这个算啥最牛。” “所有的抄袭都是剽窃他人成果,对其他不抄袭的人造成不公平,但学位论文抄袭能过关,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我觉得学位论文抄袭能通过,责任最大的不是抄袭者而是把关的人。”小萧告诉笔者,“把关的人,不单单是导师,还有盲审专家、答辩委员会等,如果不好好把关,那谁不想抄袭啊,毕竟认认真真写,真的很辛苦。” 他在帖子里也写道:“据我所知,不是说一般学校都要求导师对自己学生的论文严格把关吗?这是怎么把的关啊?自己学生完全抄袭了别人的论文导师都没发现?据我所知,硕士论文答辩前不是要送出去盲审吗?这盲审的专家就真是瞎审了?据我所知,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都有5个以上的专家吧,怎么就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是抄袭的呢?眼下又将是各个学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了,不知道又将有多少篇抄袭的论文会轻松通过。” 网友“明月光”在帖子后回复道:“我觉得这个学生太离谱了,几乎连一个字都不改,他的老师绝对有责任。如果我指导学生论文,我肯定会看看相关文章的。另外,这个人几乎一个字都没改,说明他的导师估计也没改过一个字,如果真的指导过,怎么可能一个字都不改?”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金兼斌教授指出,在讨论抄袭的现象时,要区分商业作品的抄袭和学术作品的抄袭。前者主要涉及作者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问题,而后者主要是学术道德问题。要杜绝学位论文抄袭的学术不端现象,除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之外,论文指导教师也应当起到监督和教育的作用。 小萧告诉笔者,“我的导师对我的论文要求挺严格的,我们这个专业,都是要求实证分析的,都要有一定的调研。”但他也坦承,对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制度本来是好的,但是在有些高校成了“走过场”,没有真正做到。“我上回拿到学院去交,他们说是让我自己送,我还问他们说不是盲审吗,怎么现在是自己送了?”他还指出,在学位论文评审中,也存在很多人情关系。“评审的都是互相评的,你评我的学生,我评你的学生,这样的话就难以保证客观性了。” 当然,学位论文通过与否的关键在于论文的答辩,实践中也存在学生的学位论文因涉嫌抄袭而当场被答辩委员会否定的例子。北京某高校的赵老师告诉笔者,他有一次在做答辩委员的时候,发现一位学生的论文中有“拼接、抄袭”的嫌疑,于是便在网上输入相关的文句,结果发现确实存在抄袭的现象。他当场向该学生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位学生无法作出回答,后来他的学位论文也没能通过该次答辩。赵老师指出,尽管目前有一些硕士研究生以后并不打算做学术研究,但硕士学位本身就是一个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是一个学术研究行为,因此,本着最基本的契约精神,学生一旦选择了攻读硕士学位,就应当遵守基本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杜绝抄袭、拼接等学术不端行为。而作为答辩委员会,也有义务对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小萧告诉笔者,他之所以发帖,就是觉得这样抄袭的都能通过层层审核与答辩,最后拿到学位,对那些辛辛苦苦写论文的人太不公平了。“我想举报,就是希望学校以后把关严一些,当然是希望所有的学校。” 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褚宸舸指出,目前高校学生论文抄袭很普遍,像感冒一样,不治理就会成为H1N1,也是要传染和死人的。他认为,造成这一问题的症结有许多。如果就事论事从具体行为者的角度分析,论文抄袭者(学生)并未养成尊重学术、敬畏学术之心。知识结构欠缺、写作能力低下是内因,指导和审阅教师把关不严是外因。问题都出在教育上,教育难逃其咎。 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抄袭检测系统” 在小萧发布的帖子后有不少回复认为,现在高校论文抄袭的现象比较普遍。“抄袭这种现象,在现在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但严重抄袭的还是比较少。”小萧说,“如果发现了这样严重的抄袭,都没有一点想举报的心,人人都这样,那么以后抄袭就更泛滥了”。 但是,事后追惩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学位论文抄袭的问题。恰逢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于2008年年底完成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开发,因此,部分高校在今年启用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帮助完成对学位论文的检测。 西南政法大学是启用“抄袭检测系统”的高校之一,如果论文与已有文献的相似度被检测出超过10%,就会被要求修改。这让一些毕业班的学生惴惴不安。由于担心检测结果显示相似度超过标准,有些学生还提前开展了“反侦查”,即通过网上的其他检测系统先作一次“预测”,再针对预测的报告对论文进行“整改”。 研究生小张采取的整改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注释的形式注明出处,二是再换一种说法,变得更加“委婉”,三是干脆把不重要的删掉,省得留下“后遗症”。经过“预测”和整改后,小张提交了硕士毕业论文的定稿。5月21日,学校将论文的检测结果反馈给每位毕业生,小张的论文“初审”过关,她也松了一口气。但对面寝室的小王则没那么幸运,她的论文被“标红”(即被标注与其他已有文献相似的内容)的部分超过了10%,被退回要求修改。但小王认为,该“抄袭检测系统”的科学性和稳定性有待改进。首先,她自己编的500余字的案例被“标红”,让她感到十分不解;其次,她引用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法律术语也被“标红”,而她认为这些内容应属于公共资源,不应属于已有文献的内容。此外,“抄袭检测系统”将小王已经做了注释的内容也“标红”,并记入“相似度”统计的总量,这让她对系统统计的科学性也产生了怀疑。 但小王和小张都表示,“抄袭检测系统”的应用本身是一件好事,这至少对所有毕业生形成了一种威慑,所以大家在完成毕业论文时的心态是宁可质量差点,也尽量不要抄袭。小萧也认为,尽管他所在的高校并没有这个系统,但“有这么个系统还挺好的,不在于这个系统能检测多少,而在于它至少能起到震慑作用”。 曾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的褚宸舸老师也认为,“抄袭检测系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他的一些师弟师妹也告诉他,“抄袭检测系统”给写毕业论文的学生敲响了警钟。但他认为,技术手段不是万能的。技术手段和刑法一样,只是一种威慑和事后措施,杜绝论文抄袭的关键是如何进行事前预防。他担心采用“抄袭检测系统”后,高校会对学位论文的检查环节投入过大,却放松了对论文写作环节的把关。“杜绝抄袭的关键在于预防,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抄袭检测系统’上。” (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论文被抄如何维权 实习生 来扬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01 清华大学法学院陈建民副教授表示,学术论文被抄袭后的维权手段与其他作品著作权受侵害后的维权手段并无不同。但是,由于学术论文本身给著作权人带来的经济利益有限,因此很少有人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维权。 西北政法大学讲师褚宸舸也指出,作为理性的法律人,会了解诉讼的成本和收益,因此一般不会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在他从事学术研究的10年间,曾先后4次发现自己的论文被剽窃。由于他的论文已经先发表,所以这些剽窃所带来的损失并不很大。因此,他采用的维权方式主要是私下和解,如赔偿、道歉。其中,有两次因为剽窃者是读硕士时的朋友(硕士生)和一位老师的朋友(博士生),加之剽窃只是局部少量的,所以就由中间人带话给他们,让他们认识到错误就可以了。 他还告诉笔者,发现自己论文被抄袭后可以选择的其他维权方式包括:给剽窃人单位投诉和举报,要求给予处理;或者通过媒体、网上曝光。这些都比诉讼要好。他表示,论文抄袭被发现后,它给抄袭者带来的声誉上的负面影响要远大于此前在经济上的收益(包括在抄袭未被发现前获得的稿费,也包括基于论文所获得的名誉或其他收益)。因为先前的抄袭行为将成为个人学术研究的污点,“相当于给自己签发了一条‘终身追缉令’”。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杨帆律师表示,由于学位论文的特殊性,当作者发现自己的论文被抄袭后,应该首先寻求其他途径的救济,如向抄袭者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反映,要求停止侵权。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结果,那么也可以考虑诉讼。作者可以以抄袭者、侵权论文的发表者、刊登者等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虽然抄袭者不会因抄袭学位论文付出太大的经济代价,但其声誉和诚信会受到一定影响。 校园来信 为什么要同情“史上最牛抄袭者” 褚宸舸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6-03 “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尘埃落定,结果是大家早已预料到的。前不久,我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的两次采访,以一个教师身份发表了一些观点。随后看到网上对造假者被处理表示同情的言论,所以想对此事再谈些看法。 就抄袭者而言,学位被剥夺是咎由自取。学生既然来校读学位,至少要对学术有些微敬畏,对学位论文给予高度重视。做事做人要有原则和底线。人生有些事情是绝不能做的,有些底线是绝对不能逾越的。而且,硕士学位论文是完全可以写好的,只要作者有一些起码的重视和努力。按照目前多数学校的做法,从开题到论文初稿完成,有将近半年时间,即使找工作,也至少有一两个月时间写论文。然而现实中,有些同学定稿前一个月才开始写初稿,还有人交稿前一周还定不下题目,只能临时抱佛脚,匆匆凑一篇。这样靠得过且过蒙混过关,不出问题才是奇怪的。 就教育者(学校和导师)而言,学生学位被剥夺,证明其教育的失败。试想,在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中,如果学校对学生的日常学习能从严要求,严格学位论文的写作环节及程序审查,导师能够认真负责仔细阅稿,答辩老师能够严格把关,这其中只要有一个环节认真做了,被剥夺学位的结果就不会发生! 在这方面,高校其实是有一整套相关制度的。如可以推迟答辩,即使答辩未通过,学生在半年或者一年后,还可以获得一次答辩机会。但这些年来,很多制度都成为空文,人们都遵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庸俗哲学。 抄袭者和教育者存在的问题都不是孤立的,也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导致了就业困难。为了应对就业困局,又连续进行硕士、博士扩招,造成了教育文凭含金量的下降。与本科评估、硕博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造假相比,学生和教师的注水造假论文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在一个浮躁且缺失诚信的社会,“读书无用论”再次甚嚣尘上,教育界乱象频生也只是社会的缩影。窃钩者虽诛,沐猴而冠者却大有人在,某些官员头上的硕士博士帽、硕导博导帽,更值得审视与调查。认识到这一点,也就理解了为什么社会上存在同情抄袭者的言论了。
2009-06-01口罩、隔离、检疫、恐慌,当下的甲型H1N1流感情景国人并不陌生。 “非典”余悸未消,高致病性禽流感汹涌而至;暴发在四川的猪链球菌病刚刚过去,另一种曾经认为与猪有关的疫情又在全球范围内蔓延……我们身边那些古已有之、司空见惯的动物,为何成为人类疫情的“源头”? “对动物不仁道,同样也会危害人类自己。”这是莽萍、孙江、贾自力三人对这个问题的一致看法。莽萍,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之一是“环境伦理与动物保护”。 孙江,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目前,他和同事们正在参与起草中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 贾自力,北京朝阳安华动物产品安全研究所所长,中国首部《生猪人道屠宰技术规范》的主要起草者。目前工作之一是在河南等地推广“人道屠宰”。 三位学者,都有各自的本职工作,对“动物福利”问题的关注是他们的交集。 本刊记者 王磊 动物福利是什么? 孙江教授介绍说,按照现在国际上通认的说法,动物福利被普遍理解为五大自由:享受不受饥渴的自由,保证提供动物保持良好健康和精力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水;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提供适当的房舍或栖息场所,让动物能够得到舒适的睡眠和休息;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保证动物不受额外的疼痛,预防疾病并对患病动物进行及时的治疗;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保证避免动物遭受精神痛苦的各种条件和处置;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被提供足够的空间、适当的设施以及与同类伙伴在一起。 2005年,中国首次举办“动物福利与肉品安全国际论坛”。在这个论坛上,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CIWF)首席执行官席尔瓦女士介绍了欧盟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农场动物的福利标准:禁止在铁隔栏里关养怀孕的母猪,必须给母猪高纤维的食物以满足它饥饿感和咀嚼的需要,要给它提供至少稻草搭建的住所和用来拱的泥土,新出生的小猪在28天前不允许断奶,长途运输每24小时必须下车喂食物和水并休息24小时……她在会上强调说,这其实是欧盟对农场动物保护的最低标准,任何欧盟国家都可以制订高于这一标准的法律,而达不到该标准的国家的动物将会被欧盟拒之门外。 动物福利 关乎人类健康 “非典”时,我们扑杀果子狸;禽流感来了,我们扑杀鸡;这次如果不是世卫组织及时将“猪流感”改名,不知又会有多少猪遭到灭顶之灾。莽萍对人类每次疫情暴发都迅速归责到动物身上感到不满——“实际上,正是人类不道德的生产方式造成了各种病毒的变异。” 莽萍特别提到了猪链球菌病在中国发病的例子。2005年,四川的猪链球菌病疫情均发生在养殖场地卫生条件差、圈舍通风不良、阴暗潮湿的散养户范围内。卫生条件相对较好的养殖大户和规模化养殖场未见疫情报告。莽萍分析说:“这说明,猪的生存状况与猪链球菌病的发病有着直接的关系。” 中国是世界上的畜牧大国,据估计我国2007年生猪产量为7亿头,几乎占了世界生猪产量的一半。由于没有农场动物福利保障制度,猪、羊等农场动物在生前及屠宰时都遭到过残酷的折磨。“不能处在良好生活状态的畜牧动物,由于其体内的内激素分泌不正常,对于最终的食品质量和产量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动物被装卸和长途运输中,通常会被粗暴而野蛮地对待,如殴打、长时间地高度密集、日光曝晒、缺乏食水等,这会增加传染病的易感性和交叉感染。而数量巨大的动物被活杀,方式痛苦而难熬,这些恐惧和痛苦会带来病变。”莽萍表示,正是人类对动物“严酷的剥削与过度的利用”,才造成了今天人禽(人畜)共患流行性疾病不断暴发的原因。 动物与人 福利并不悖行 “当前,中国社会中‘人的福利’还没有完备地照顾到,那么多弱势群体还帮不过来呢,哪顾得上动物?”孙江在西北政法大学开设了《动物福利法学》、《动物保护法概论》等课程,在授课过程中,学生经常会提出这个问题,而这也是记者问过很多遍的问题。 孙江给出的回答是:如果我们社会真能做到对动物的福利关怀,对人(包括弱势群体)的福利关怀还会弱化吗? 而莽萍则从道德的层面上反驳了动物福利“超前说”:我们身边的动物,在经过人类几千年的驯化后,已经依附人类生活。它们没有选择,需要我们的关照。这是人类必须肩负的道义。“人的福利与动物福利,这两点并不悖行,更不是排斥的关系。” 实际上,这个疑惑在国外早已不是个问题。孙江说,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包括经济发展不如中国的一些非洲国家——出台了动物福利法。在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如宠物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涵盖动物从生到死。 动物福利 尚待制度保障 国外成熟的先例和国内公民动物福利意识的提高却并未带来很多保障动物福利的措施。 孙江认为这主要是我国动物保护法体系存在明显缺陷。首先是现行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寥寥可数,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法》等几部单行法外,余者只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若干零散条文中,没有一部专门的、完整的动物保护的总括性法律。人们对于如何保护动物,以及保护动物的意义都缺乏整体的清晰印象。 再有,动物保护的范围过于狭隘且没有操作性。目前除了珍稀野生动物外,我国的工作动物、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娱乐动物还没有法律地位。即便是已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也因原则性条款多而可操作性欠缺。 最重要的,是惩处力度相对薄弱。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只有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才追究刑事责任。而对虐杀普通动物的行为,几乎不进行任何处罚。而在法国和美国的一些州,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已被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内。 除了法律制度上的欠缺,莽萍还提到了她的另外一个担忧,那就是民众意识,尤其是某些政府官员意识的淡漠。在采访中,她多次谈到了对2007年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一些看法。 条例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莽萍和其他一些人士曾多次呼吁应该加入“人道屠宰”的细则。但最终颁布的条例却令他们失望,“条例只是把猪当作一种‘肉制品’,而根本没有顾及到猪是一种‘温血动物’这一本质。” 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站上,找到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章十四条规定:“屠宰厂(场)屠宰生猪,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动物福利的要求。”但在最终公布的有法律效力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关于动物福利的表述被删去。 动物福利 缓步前行 无论是莽萍还是孙江,都认为推进中国动物福利,“政府应该负起责任”。 而实际上近些年来,虽然进展不快,但是在动物福利方面,中国还是取得了一些进步。2004年12月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对动物实验必须进行伦理审查;2007年12月16日,“中国人道屠宰计划启动仪式”在河南举行,河南省成为中国首个人道屠宰试点省份,这是我国近期在动物福利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 作为《生猪人道屠宰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之一,贾自力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规范中的细节规定:屠宰厂待宰圈应该有淋浴系统、饮水系统、通风或保温设施等;电击致昏时电流不应低于1.3A,通电时间不能超过3秒;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强迫生猪跳下运输车辆,禁止在从待宰圈舍通往致昏点的通道以外的其他地点使用电棒赶猪…… 根据贾自力提供的数据,在河南人道屠宰培训后参加试点评估的182家企业中,87.5%的企业对赶猪工具进行了改进,37.3%的企业对卸载台进行改进,41.8%的企业对击晕设备进行改进。 2009年,在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的资助下,贾自力和他的同事将对北京、湖北、海南、内蒙古、广东等地进行人道屠宰普及性培训。 贾自力坦承:虽然人道屠宰已经取得进步,但由于屠宰企业对人道屠宰的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同时,由于经营压力,企业存在工艺、技术、设备改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消费者层面上,由于消费者对“人道屠宰”对肉质的提升缺乏认识,“无法形成指向明确的消费需求,从而促进屠宰企业采用人道屠宰技术。”
2009-05-26我认为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应以有效排除妨害行为、保障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为限度。就本案而言,我认为完全可以采取罚款措施处理 本报记者 王荣利 陈书伟以不雅之词提出上诉,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此事经媒体曝光之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那么,陈书伟以脏话提出上诉,究竟是否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的张西安副教授。 《法制日报周末》:陈书伟在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仅写下一个“操”字,这种行为是否有侮辱之意?如果有的话,那么具体侮辱了谁,侮辱了什么?这种行为是否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 张西安: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文字应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当事人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文字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当事人在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词,送达副本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案件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实事求是地修改。坚持不改的,可以送达起诉状副本。”但该条并没有规定可以因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文字对当事人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我认为陈书伟在上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仅写下一个“操”字有侮辱含义。我还注意到,深圳市福田法院对陈书伟的处罚中有“且无悔改之意”的事实认定,至少说明福田法院在作出排除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前,曾经向陈书伟指出过这一用词的不当之处,陈书伟坚持继续使用,法院才作出拘留决定。 陈书伟在上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仅写一个“操”字,既是对代表国家对本案行使审判权的福田法院的侮辱,也是对具体行使本案审判权的审判人员的侮辱,当然也涉嫌侮辱对方当事人。 陈书伟的行为妨害了正常的民事诉讼。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行为提请上级法院纠正一审裁判的错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就本案而言,陈书伟在上诉状中只字不提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具体事实和理由,而是使用侮辱文字发泄对未生效法院裁判结果的不满,表面看是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实际上是利用上诉状这一载体侮辱法院和办案法官。 《法制日报周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作为陈书伟案件的一审管辖法院,其一审判决已经作出,可以说基本上已经完成了一审的诉讼活动。陈书伟的上诉状是呈送给二审法院的,当然需要经过一审转送。那么福田区法院以“侮辱司法工作人员、妨碍诉讼活动”为由对陈书伟作出司法处罚,其行为是否适当?有无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处以15日拘留的司法处罚是否处罚过重? 张西安:我认为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有权对陈书伟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因此,福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转递上诉状的活动是民事诉讼活动的一部分,福田法院办案人员发现陈书伟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对于侮辱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福田法院对陈书伟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是否妥当值得商榷。我认为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应以有效排除妨害行为、保障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为限度。就本案而言,我认为完全可以采取罚款措施处理。 《法制日报周末》:去年底,湖南郴州市民彭北京公开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发出“决斗书”。现在又出现了陈书伟以不雅之词提出上诉一事,此事福田区法院已对陈书伟作出了司法制裁,但如此处理却并未得到社会公众的一致肯定。从这两件事中,您觉得我们的司法机关是否应该反思些什么? 张西安:这二者的外在表现虽然不同,但在通过侮辱方式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司法尊严问题上如出一辙,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司法活动本是一项高尚的充满智慧的调节社会关系的权威活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应以高度的司法智慧发挥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社会矛盾的功能,以高度的司法公信力赢得社会公众的尊重。 彭北京“决斗”事件、陈书伟“操”字上诉事件以及一些公众的“喝彩”之声,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与群众的期望存在差距。解决这一问题,既需要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提高在特殊时期解决复杂矛盾的技术,还需要立法机关在制度上设立真正有助于法官依法独立审判、公正审判的机制。
2009-05-25“创业,思想是无价的财富”——一名文科生的创业故事 本报记者 张梅 5月4日,张超早早就来到了阔别快一年的母校——西北政法大学。这次,他是以西安智超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身份来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的。 张超是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2004级学生,2008年毕业后创办了国内首家大学生自主创业开辟的专门利用远程解决家庭问题的公司。经过一年的发展,公司筹划进一步扩大规模。 和很多刚入校的大学生一样,张超也受到了“就业难,要好好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不要虚度光阴”的入学教育。那时,他就下定决心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干一点事情,锻炼自己。于是,入校时间不长,就干起了家教。但是,张超可不是简单的家教。除了给学生辅导文化课,他还主动担当起了“心理辅导”的重任,甚至连家长也一起“辅导”。“心理辅导”取得了比只辅导文化课更好的效果。很快,家教老师张超颇有名气,凝聚了一批“客户”。后来,他干脆办起了寒暑假辅导班。大学几年,正是通过这样的锻炼,虽然不是教育科班出身的张超拥有了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深深爱上了这项事业。 2008年2月,即将大学毕业的张超选择了自主创业,和一位计算机专业的同学合伙创办了西安智超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以网站为平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家长学校等业务,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业初期,对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张超来说无疑是艰难的。找办公地点、注册公司、购买服务器、充实网站……一件件看似简单的小事,做起来都着实不易。整整两个月时间,张超和他的合伙人每天吃住在办公室,睡眠不足四个小时。“每一项业务的开展都很难,刚开始的雄心壮志,在现实面前显得很虚弱,支撑下来的完全就是对自己的信心和对事业的热爱。” 半年以后,张超的努力和坚持初显成效:西安某中学一名严重厌学倾向的学生,通过他们的疏导,成绩明显上升;一名不想考高中的初三学生,经过他们的辅导顺利升学;湖北一名患上抑郁症、不跟任何人讲话的中学生,在张超团队的努力下,终于开口说话……他们的真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学生。 “给每个家庭无限智慧,让每个孩子超越自我”是公司的宗旨。如今,张超的公司正筹划着在高新区开办一家新店,扩大规模。今年,国家和省上针对大学生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张超正在积极为公司争取一些扶持,希望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大学生创业,尤其是文科生创业,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思想就是无价的财富,年轻没有什么输不起的,坚信自己,不要放弃,谁能坚持到最后谁就能成功!”
2009-05-19(陕西卫视2009年5月10日首播)
2009-05-14本报西安5月4日电 (记者杨彦)50岁的孙清义是陕西省礼泉县的一名普通教师,日前他接受了一项“特殊任务”:旁听4月24日陕西省高院刑二庭在礼泉县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抢劫上诉案庭审。与其他旁听者不同,作为“公民代表”的他被允许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发表自己的个人观点。据悉,庭审中允许公民代表发言尤其是将此列入审判程序,在我国尚属首次。 陕西省高院刑二庭庭长李永强说,这次庭审共邀请了5位公民代表参加旁听并当庭发表意见,在听取了公民代表发言后,两名被告人均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并向被害人家属道歉。 据了解,参加此次庭审的公民代表分别由礼泉县人大、政协和教育局推荐产生。开庭前,法院对公民代表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进行了严格审查,要求其签署并当庭宣读保证书。为了使公民代表在旁听时听得清楚、看得明白,法庭还特意为其准备了庭审程序、原判认定事实和证据、被告人上诉理由、有关法律规定和解释等案件审理资料。公民代表发言被安排在法庭辩论之后、被告人陈述之前,是为了使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及时了解社会公众的意见,同时也避免影响到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行使。 【决策者说】 符合司法政策与法律精神 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涉诉信访明显增多,法院司法工作遇到了许多困惑和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法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扩大其参与案件审判的广度和深度,注意从工作机制上探索创新,最终出台了这一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司法公开民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实现司法公正,这无疑是符合司法政策与法律精神的。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安 东 碰 撞 审判会更加公正 我原来对司法程序不太了解,作为公民代表参加这次庭审,对我个人而言,从中学习到了法律知识;同时,由于我们的参与,法官感受到监督的压力,审判会更加公开公正。 陕西省礼泉县教师 孙清义 公民有批评建议权 从法理层面看,审判权来源于公民权利,这种做法体现了司法的专业性和司法民主的有机结合;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可以看作将宪法原则规定在审判中具体化。 网友 及时雨 影响司法严肃性 司法审判是一项严肃且专业性强的工作,法官裁判的依据就是法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法官就可裁定胜诉或败诉。公民可在判决之后进行讨论,允许公民在法庭上发表意见,则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 西安一名律师 须符合程序公正 公民代表当庭发言制度能否达到预期目的,能否具有持续的生命力,取决于这一制度是否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比如公民代表如何体现代表性,如何认定公民代表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如何排除公民代表基于立场和知识上产生的偏见,如何防止公民代表当庭发表意见对法官造成的负面压力等,这些技术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 张西安
2009-05-05>>深化“三个年”活动 聚力打好“八场硬仗” 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 聚力打好八场硬仗 书记校长的“实验室” 奋进新征程,实干谱新篇。当前,陕西正以“三个年”活动为牵引,聚力打赢高质量发展“八场硬仗”,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篇章的征程上阔步前行。“八场硬仗”中,高校担负着重任,那就是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要聚焦科教协同育人、产学研用融合及科技成果转化,破除教育、科技、人才互动的制度障碍,发挥陕西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 陕西高校如何以“硬担当”助力“硬仗攻坚”?又如何以“新作为”回应“时代之问”?华商报推出“书记校长的‘实验室’”专栏,对话省内高校领航者,探寻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同频共振的实践路径,了解高校如何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从陕北公学到西北政法大学,经过近90年的变迁与发展,西北政法大学已成为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大学,被誉为培养政法人才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当前,学校正向着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目标前进,在陕西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中努力创新。 近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走进西北政法大学,对话校党委书记赵万东、校长范九利,带大家感受这所高校的红色热血和昂扬奋进。 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 华商报: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辉办学历史和纯正红色基因的学府。在学校大的战略定位上,如何清醒地找准坐标,把学校的优势、特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循环,从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方面找准发力点和作出贡献? 赵万东:在学校近90年的发展进程中,从陕北公学延续而来的红色血脉一直贯穿学校兴学育人始终。为了更好地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构建了“三位一体”战略定位: 一是立足自身红色资源优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拓展实践载体,推动红色文化和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打造红色文化育人高地。二是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服务。同时,作为“枫桥经验”理论研究的重镇,依托“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与法治实务部门开展“能动主义司法模式”研究、“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延安新时代“十个没有”研究等,打造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高地。三是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推进与中亚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成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开展中亚国家的法律查明、科学研究与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等,打造服务“一带一路”智库高地。 华商报:近年来,学校选择在西汉张汤墓遗址为新生讲授法治教育课,这一地点的选择有何特殊文化寓意?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如何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相结合? 范九利:张汤作为汉武帝时期的司法大臣,主持制定《越宫律》等重要法律,奠定了西汉法律体系的基础。张汤墓遗址的发掘与保护,使汉代法律实践具象化为可触摸的历史场景。 学校将张汤墓遗址作为传统法治智慧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对话场域,能够使新生在历史场景中直观感受中华法治文明的悠久脉络,思考法治文明的古今嬗变,蕴含着深刻的历史文化逻辑与法治精神传承价值。 同时,我们以张汤墓遗址为支点,系统梳理张汤等历史人物的法治思想,分析其对当代法治建设的启示,并结合实地讲解、文物观摩、情景剧表演等形式,引导学生在历史纵深处理解“法治信仰、中国立场”的育人理念,使法治信仰培育从知识传授升华为情感共鸣,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依法治校的精神动力与制度资源。 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智库平台建设 华商报:今年初,陕西省委专门召开了西北政法大学的专题会议,研究支持学校的建设发展情况,这或许是西法大历史上规格最高的一次专题会议,对全校师生都是巨大的鼓舞,也为学校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对此如何理解呢? 赵万东:省委专题会议为学校发展锚定航向,既是信任厚爱,更是期待嘱托。会后,我们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以“奔跑者”姿态推动各项任务落地,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法治人才培养上,学校自获批博士点后,完成学科与专业方向设置,57个博士招生指标蓄势待发;主动“敲门”走访实务单位,邀请一百多名实务专家走进课堂,开展庭审进校园等特色活动,拓展实习实训“朋友圈”;推进双向挂职,选派教师赴最高检等单位“取经”。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携手西安外国语大学推出多语种联合培养项目,聚合西安仲裁委、上海海事法院、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等优质资源,协同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我们主动扩大西北各省招生规模,引导、鼓励、培育法学与其他学科的跨学科交叉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智库平台建设,积极助力法治工作部门政法人才素质提升。 就业“出口畅”促进生源“入口旺” 华商报:作为国家队“五院四系”之一,如何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人才需求变化,完善“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相适应? 赵万东:学校顺应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多元化需求,依托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检测、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以产业端人才需求和就业端评价反馈为指引,全链条优化培养供给、就业指导、求职招聘、帮扶援助、监测评价等服务,扎实构建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为有力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一方面,我们开展新设学科专业人才需求论证、存量学科专业就业状况评估,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立足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内涵建设、实践能力提升、产教融合协同等维度,努力推动形成就业“出口畅”促进生源“入口旺”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学校持续优化专业结构,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目标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及法律等领域布局新增新文科专业,强化法商结合、法管结合、法新结合、法文结合,打造“法学+”“+法学”特色育人模式,构建理实并重、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 推动法学和经济学等学科融合发展 华商报:陕西省的“八场硬仗”中包括了“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这对复合型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陕西省6所具有A类学科的省属高校之一,学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上计划如何突破传统框架,强化实践能力和跨学科视野?特别是在法学与其他领域交叉融合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范九利:高等教育是建设教育强国的龙头,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为了更好服务“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学校聚焦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推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形成“箭头效应”。 学校主动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校企、校地合作,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深化与最高人民法院及其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的合作,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与陕西省法院、检察系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等,形成了覆盖中央和地方“校院合作”“校检合作”的法治教育协同育人平台。 在国家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推进新型智库建设的背景下,学校加强高水平应用对策性研究,务实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率先在陕西省开设“法学+德语”“法学+俄语”“法学+日语”联合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为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建设贡献力量。 华商报: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革,信息技术革命的迭代加速,对于政法高校带来不小的冲击和挑战,传统的教学模式、管理方式和人才培养的目标都面临着变革,作为一所文科院校如何应对挑战,教育教学改革如何尽快深化,科研创新能力如何进一步提升? 赵万东:面对信息技术革命对传统文科教育的冲击,学校瞄准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及高等教育发展战略需求,加强各学科、各学院深度交叉协同,依托企业合规研究院、立法研究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等特色优势研究力量,积极构建“需求导向、开放协同、动态优化”的科研生态。 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参与行业企业重大项目、大团队协同创新,对参加专项课题的师生加大支持力度,在科研资源上进行倾斜。强化各法学院之间的沟通连接、资源对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科研方向创新培育。经过持续不断地建设,科研成果从“书架”到“实际”、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了大幅提升。 已形成层次分明、梯度合理、稳中求进的科研平台架构 华商报:在“产学研用融合硬仗”背景下,学校如何推动法学研究成果向地方治理和产业需求转化?是否有典型的校地合作案例? 范九利:在推动法学研究成果向地方治理和产业需求转化方面,学校进行了多维度的探索实践。 首先,在国内率先成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心成立以来,举办多场高规格专题研讨会,产出一系列高质量研究成果,承担了教育部重大委托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研究”、中央依法治国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法研究”、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陕西法治政府建设的逻辑理路与实现路径”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丰硕。 其次,以重点建设国家级研究基地为抓手,全面提升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学校的科研平台建设逐步从“数量扩张”阶段转入“质量优先”阶段,目前形成了由3个国家级科研基地、18个省部级科研基地、10个省级科研团队、32个校级科研机构构成的层次分明、梯度合理、稳中求进的科研平台架构。各机构通过与地方政府部门、司法机构的紧密合作,深入研究地方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以法学理论和专业优势为基础,提出兼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另外,立足学科特色优势,不断推进成果转化,积极推动地方法治政府建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学校致力于发挥智库作用,更好服务西北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先后与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开展合作。学校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和省人大法工委报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完善〈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相关条款的建议》等有关报告50余篇。 优化对省部级基地的组织管理 推动申报更多国家级智库 华商报:陕西提出以“八场硬仗”推动高质量发展,学校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关键节点,如何将服务全省攻坚任务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 赵万东:学校积极作为、勇担时代使命,将服务全省攻坚任务纳入“十五五”发展规划,以科研布局对接全省战略。 一是瞄准“大目标”。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导向,引导、鼓励、培育法学与其他学科跨学科门类的交叉研究。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 二是搭建“大平台”。以现有国家级研究基地为基础,优化对省部级基地的组织管理,推动申报更多国家级智库,不断提升研究基地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重点研究基地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是组建“大团队”。通过实施创新研究团队计划,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学术引领能力,有效提升科研团队协同攻关能力,形成更强调团队整体成长的科研评价模式。 四是开展“大服务”。加大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等高端智库建设力度,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拓宽成果应用转化渠道,加强智库成果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积极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五是产出“大成果”。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产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高水平理论成果,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作出应有贡献。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明 任婷/文 陈团结/图 【华商报】对话西北政法大学 党委书记赵万东、校长范九利 科研平台建设从『数量扩张』阶段转入『质量优先』阶段 http://ehsb.hspress.net/shtml/hsb/20250624/725065.shtml https://mp.weixin.qq.com/s/399L4LyiavcwHt26Ad1RuQ
Since 1999, a Philippine military vessel built during World War II has been grounded at the Ren'ai Jiao in the South China Sea. China says that by doing so, the Philippines gravely violated China'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What is the vessel? And why it is there? CGTN reporter Zheng Yibing explains. 【中国国际电视台】我校潘俊武教授接受CGTN采访 解析仁爱礁争端法律实质 https://news.cgtn.com/news/2025-06-19/Dark-side-of-the-grounded-Philippine-ship-1EkvduLK8j6/p.html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佼 记者 冯丽)近日,一堂特殊的“大思政课”在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火热进行。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打造“行走的思政课”示范活动,以“知行合一问道智造 经世致用铸魂育人”为主题,师生代表走出校园,深入中国重卡制造业领军企业——陕汽控股,在产业脉搏中感知时代精神,探索思政教育新路径。 在陕汽控股展厅,厚重的历史展品与炫目的多媒体互动交织,师生们沿着企业发展的时间轴,触摸中国民族工业从艰苦创业到创新引领的壮阔征程。当一件件见证峥嵘岁月的实物和现代化的智能制造场景共同呈现时,师生们深刻领悟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如何在新时代焕发出“创新驱动、追求卓越”的澎湃动力。 “展厅里那些斑驳的老设备和现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形成鲜明对比,让我真切理解了什么是‘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伍莎深刻体会到国家的强大离不开一代代建设者的拼搏与坚守,“这份精神财富是思政课最生动的注脚”。 “伟大的成就背后是伟大的精神。”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燕福民聚焦价值转化,“作为新闻人和教育者,我们的使命在于将这些蕴含在‘大国重器’‘工匠精神’中的‘硬核’价值,转化为有温度、能共情、易传播的生动叙事,赋予思政教育更强大的感召力与渗透力。” “当青年学生亲眼目睹了理论如何转化为生产力,精神如何凝聚成力量,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和冲击力,是传统课堂难以企及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军政表示。 此次“行走的思政课”将课堂延伸到企业一线,让思政教育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陕汽车间轰鸣的生产线,成为诠释“大国工匠”精神与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生动教材。这正是西北政法大学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的创新实践——以行求知,以知促行,在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的深度融合中,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当天,西北政法大学“大思政课”育人实践基地、全媒体人才实训基地在陕汽控股正式挂牌成立。据悉,近年来,学校积极打造实践育人新范式,通过构建涵盖红色文化、法治实践、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多领域的实践教学基地,打造“红色法治研习之旅”等特色鲜明的实践育人品牌,构筑起知与行融合、校内外联动的立体育人体系,使得青年学子将爱国志、报国情融入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伟业的青春实践蔚然成风。 作者:张佼 冯丽 【中国教育新闻网】触摸“自力更生”的时代脉动——西北政法大学师生在陕汽探寻“知行合一”育人密码 http://www.jyb.cn/rmtzcg/xwy/wzxw/202506/t20250624_2111362064.html
6月13日上午,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 AI 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隆重举行。这是继1月4日校企战略合作签约后,双方在法律科技领域的又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 "技术研发 + 人才孵化" 双轮驱动的法律 AI 生态在西北地区正式落地,开启“技术赋能法律”的西北实践新纪元! 仪式开始,由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主持开场,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范九利致辞。范校长全面肯定了北大法宝的法律专业性,内容丰富性,是国内法律数据库的先行者,与众多法学家均有深入合作,在当前的人工智能和AI领域也有众多创新。他提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为西法大的法学教育,法学科研,人才培养,及老师的课题研究都能起到深入的沟通合作机会。西法大图书馆与北大法宝的合作已有20年之久,希望未来能够更深入的利用北大法宝和人工智能开展科研工作和学习。北大法宝创始人赵晓海随后在致辞中指出,北大法宝西安分公司乔迁西北政法大学,成立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双方战略合作的载体,更是法律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西北实践基地,为区域法治建设与科技发展提供支撑。未来北大法宝将致力于从“搭建法律科技实践平台,培养懂法律、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和推动产学研融合,与服务法治建设“三方面努力,持续加强校企合作,用技术赋能法治,用实践检验创新。致辞结束,范九利校长与赵晓海总经理共同为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剪彩揭牌,并与各位到场师生合影留念。 落成仪式后,西北政法大学“法宝AI实训营”开营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报告厅顺利举行。北大法宝赵晓海总经理做题为《大语言模型对法学的影响与法律人工智能应用实践》讲座,范校长出席,副校长常安主持。 活动初始,北大法宝总监郭璐介绍西法大 “法宝AI实训营”安排,自5月起截至目前,已有298名同学加入到今年的线上AI特训活动,7月将继续随暑期学校开展实训活动,共同培养法律+科技复合型人才。北大法宝赵总结合其深厚的行业经验与北大法宝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北大法宝依托海量法治数据资源构建的完备智能体系,重点展示了其建设的法治知识图谱平台与大模型能力平台;并从法学教育研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法律知识工程的演进和法律人工智能的应用实践与未来方向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人工智能与计算法学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发展浪潮,国际法律科技领域已取得显著突破。在此背景下,法学领域迎来重塑机遇,但高校在有效利用大语言模型 ( LLM )方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应对大语言模型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带来的深刻影响,是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并和与会老师同学详细阐释了北大法宝的见解。 至此,本次仪式完美落幕,各位师生和法宝同事共同见证了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的落成与校企合作的深化,也感受到了法律与科技碰撞的无限可能! 【北大法宝】北大法宝西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落成典礼暨西法大“法宝AI实训营”隆重举办 https://mp.weixin.qq.com/s/OMqisgqYlqrwzYSdQLmTEA